关于汪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汪 浩同志任安全监督科科长、局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
罗 文同志任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处罚中心)科长(主任);
周治国同志任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处罚中心)副科长(兼);
何腾方同志任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处罚中心)副科长;
陶 武同志任客运事务中心主任助理、客运执法中队队长;
戴 亮同志任客运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李 佳同志任客运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兰 周同志任客运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张凤平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李先富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胡文勇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 斌同志任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货运执法中队队长;
周英伟同志任货运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罗永康同志任城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陆小虎同志任西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余 敏同志任东区执法中队党支部书记;
谭继业同志任南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黄 力同志任园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谭日球同志任东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朱继高同志任西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浏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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