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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林业局关于陈水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2-10 来源:市林业局 字体大小: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通过竞聘上岗,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水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慧中同志任计财审计科科长;

喻焰同志任造林绿化科(绿委办)科长(专职副主任);

刘弘波同志任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廖朝阳同志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科长;

谢勇同志任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柏松同志任政工人事科科长;

黄伟同志任机关党委办(纪委办)主任;

武魁同志任森林防火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仁同志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

罗安利同志任工会联合委员会主席,兼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

付志刚同志任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木材指导中心)主任;

李子元同志任市木材检查总站(执法大队)站长(大队长);

寻标兵同志任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所长;

李振民同志任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勇同志任市森林资源管理站站长;

刘俊杰同志任市浏阳湖国有林场(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场长(院长);

平同志任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副所长(主持日常工作);

张龙曦同志任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良种中心)站长(主任);

钟海同志任浏阳市林业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局长;

罗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谭军、张海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敏、杨红同志任计财审计科副科长;

徐建伟、罗志林、刘华同志任造林绿化科(绿委办)副科长;

胡毅同志任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胡一峰、刘军霞同志任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增重同志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副科长;

红春同志任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曾令成同志任法规科副科长;

唐翡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

谭纪武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侯伟同志任机关党委办(纪委办)副主任;

邓玲同志任机关党委办(纪委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邝启贵、黄青同志任森林防火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夏文锋同志任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朱敏同志任工会联合委员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杨锋同志任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木材指导中心)副主任;

江月红同志任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木材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章同志任市木材检查总站(执法大队)副站长(副大队长);

袁晓阳、李绍同志任市木材检查总站(执法大队)副站长(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利伟、汤辉同志任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副所长;

孙坤同志任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潘升水同志任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植槐同志任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副站长;

肖鹏鹰同志任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光强、林武明同志任市浏阳湖国有林场(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场长(副院长);

戴良选、廖红同志任市浏阳湖国有林场(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副场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纯清同志任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毛宇同志任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良种中心)副站长(副主任);

罗建华同志任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良种中心)副站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志同志任浏阳市林业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光枚同志法规科科长职务;

去周书昌同志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监测中心)院长职务;

免去张文飞同志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良种中心)站长(主任)职务;

免去赵文斌、罗干兵、唐建忠同志市木材检查总站(执法大队)副站长(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孔觉同志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芷茵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亚辉同志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柏承权同志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薛飞同志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本次竞聘上岗人员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文。任免职人员原编制身份不变。

   中共浏阳市林业局党组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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