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席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政干〔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席法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袁维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刘赋辉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斌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志刚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罗倩兰同志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暨喜喜同志任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大围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睿同志任浏阳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焦元甫同志任市职业中专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秋涛同志的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陈敏同志任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振同志任市司法局大瑶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仇磊同志任市司法局沙市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官国旗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学武同志任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元平同志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蓝海东同志任市河长制工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洋同志任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水资源保护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甘毅同志的株树桥水库管理局水资源保护科副科长职务;
颜佩勋同志任株树桥水库枢纽工程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浏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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