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促进就业信息 > 政策措施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7-29 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81日至2022819

二、申报条件

(一)在浏阳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17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上市公司及上市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国家限制扶持的行业如传统建筑、资本运营投资、涉危涉爆、劳务派遣、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除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三)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财务制度;

(四)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五)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六)已获得同类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上述条件下,对以下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1. 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创业项目;

2. 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3. 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4. 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就业重点群体的或参加创业培训的。就业重点群体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残疾人。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实际办公地址不在浏阳市区域内的不纳入优先扶持范围。

三、申报资料

申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申请报告》(附件2)。内容必须包括申报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介绍、企业用工情况、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500内)。

(三)《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股东身份证。

(五)项目单位实际有效投入证明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含设备或资产购置和租赁、办公场所租赁、有村组盖章确认的土地流转协议、购买原材料、设施建设支出等的正式发票和合同及明细单据。

(六)就业重点群体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返乡农民工需提供浏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随军批复;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等。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无需提供佐证资料,由市人社局在信息系统中核实。

(七)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有缴税的项目单位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无缴税或缴税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不需提交完税证明,未提交完税证明的认定为缴税额为零。

(八)其他佐证资料(如申报单位所获荣誉,持有的专利、软著等;参加各级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证明等)。

四、扶持标准

经确定为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的,由专家评审组综合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5万元项目扶持,所需资金在市本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申报单位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819日前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申报,相关申报表格可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浏阳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市人社局不接受项目直接申报。

(二)基层初审。各乡镇(街道)、园区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推荐至市人社局。

(三)部门联审。市人社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初审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项目基本情况、查验申报企业所提交的相关资料、数据是否真实有效等。

(四)专家评审。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明确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拟入选名单及扶持标准

(五)网上公示对拟入选的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查,逐一核对,对企业运行情况、经营规模等要深入了解,推荐过程应做到严格审核、公开公正。

(二)严肃工作纪律。任何服务于项目申报的公职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刁难企业和个人,收受企业和个人财物。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对采取不当手段领取专项资金的申请人,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已发放的专项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向市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

(三)按时完成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目录、《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附件1)、《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申请报告》(附件2)、《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附件清单的顺序封底胶装成册,资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册)份,与《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请各乡镇街道、园区签字盖章)一起由推荐单位于822日前报送至就业促进科(行政中心附143404房间),电子档请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钟     联系电话:83331616

七、相关解释及说明

(一)初创企业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湘教通〔202066号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三)在校大学生创办的初创企业,除从业人员为在校大学生外,其他从业人员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

2.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申请报告表  

3. 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表

4. 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29


2022年度浏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请表.docx
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申请报告.docx
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表.docx
2022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