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佩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湖南佩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佩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龙伏镇黄桥村9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湖南佩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亿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佩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浏阳市龙伏镇黄桥村9号地块。公司拟投资32000万,购置地块,新建厂房,并购置预氧化炉、碳化炉、石墨炉等设备,进行石墨化材料生产。项目投产后,年产聚丙烯腈石墨毡940吨、黏胶纤维石墨毡34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浏阳市龙伏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捞刀河。 (2)废气 项目预氧化碳化石墨化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排入废气处理设备“焚烧炉+碱液喷淋塔+电捕焦油器”处理后经25 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 项目噪声在采取隔声、吸声处理等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的有效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矿物油、焦油、喷淋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2 年 9 月 22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