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22年第1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共有5户小微企业21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补贴总金额129397.96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及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1-83667499
浏阳市财政局社保科 0731-83601089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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