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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8 来源: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长沙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全年开展工作主要如下:

(一)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坚持“标准引领,规范高效,利企便民”的基本原则,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市各单位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021年,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45万余条。组织全市83个市直单位和32个乡镇(街道)编制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起草浏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受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32件,督促、指导、协调各单位处理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5件。组织全市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和“浏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标准,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及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在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32个乡镇(街道)设立政务公开专窗,承担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与服务功能,按照“四有三会”规范管理运行,保障标识规范、设备正常、资料全面、人员到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信息公开。以办事群众“极简快办”“就近好办”为出发点,让更多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办”,2021年新增第四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61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330项,办理业务601万余件。创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方便群众和企业查看申请材料,提供网上办事指引。为省提供制作 “一件事一次办”一事一标准模板11件,推进事项信息公开标准化。加强“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推广应用,全年注册量达30万余人次,位居长沙九区县(市)首位。

(四)推进“中介信息”公开。开发集“中介服务、信息发布、监督评价”于一身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将1059家中介机构的91项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服务人员、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等在网上公布,打破地域垄断,全面公开中介服务市场,形成了公开、自由、充分竞争的阳光中介市场。2021年,共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796条,其中财政资金采购731条,公告总数位居长沙九区县(市)首位。

(五)推进效能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市长信箱、12345热线办理流程。每月通报12345热线办理情况,满意度排名靠后或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的单位以函件、上门指导、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督办,群众集中反映工单报请市政府专题研究,促进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全年办理12345政务热线工单40698件,回访满意率达98.79%;办理市长信箱信件834件,及时回复率达100%;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监管429608件,“好差评”系统收到全市评价27万余条,零差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仍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公开信息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关注、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仍有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人员水平与当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人员更换频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配强人员,确保工作实效,切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405室;邮编:410300;联系电话:0731-83603968;电子邮箱:lyszfxx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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