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长财外函〔2024〕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140万元予以下达。此项资金相应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第201类38款99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浏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4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