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浏财建指〔2022〕4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各乡镇、街道:
根据湘财资环指〔2021〕28号文件及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申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经济科目“50399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请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情况采取暂停或扣回拨款等措施,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拨付明细表
浏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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