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通知
浏财建指〔2023〕17号
达浒镇人民政府:
根据湘财资环指〔2020〕51号文件(63.179427万元)、单位申请(0.589217万元),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63.768644万元,其中0.589217万元为单位指标调整下达。专项用于达浒镇麻洲村、金石村、书香村水渠修缮。此款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管理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适时对工程完成进度及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本页无正文) 浏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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