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按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落实相关工作;对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
2、负责受理、转办、跟踪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为相关部门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供服务。
3、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与发改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收集整理相关工作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草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方案,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大疑难和共性问题。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内部综合协调、党政服务工作,负责办文办会、机要保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督查、绩效考核、宣传文化、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政法综治(安全保卫)、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财务联络、扶贫联村、后勤保障等工作。营商环境评价部。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按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落实相关工作;对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负责收集全市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建议及工作信息,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文字综合、信息编发等工作。投诉和宣传培训部。负责收集市场主体在开办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受理、转办、跟踪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为相关部门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供服务;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涉企政策梳理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涉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只有本级预算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4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7.5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长沙市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99万元,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4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5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99万元,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5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38.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14.44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44万元,主要是增加临聘人员工资、人员晋级进档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09.0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9.08万元,主要用于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全市营商环境宣传氛围浓厚、营商环境投诉处理、营商环境队伍业务培训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32.43万元,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营商环境队伍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0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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