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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3-04-07 来源: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服务的有关法规政策。

2、负责指导创建农业科技示范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公益性技术服务。

5、负责全市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承担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和学术交流。

6、负责全市农业种质资源开发利用。

7、负责全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及相关服务。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负责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养殖业保险)、农业补贴和奖励等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和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

11、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是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党建纪检室、畜牧水产推广服务部、粮油作物推广服务部(种业推广服务部)、经济作物推广服务部(蔬菜推广服务部)、农机推广服务部、动植物保护服务部、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服务部9个部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33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8.3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23.7万元,主要是第一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了绩效增量影响人员经费提高,第二是可预计的上级项目纳入了今年项目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338.3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338.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23.7万元,主要是第一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了绩效增量影响人员经费支出提高,第二是可预计的上级项目纳入了今年项目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38.3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338.3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32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131.6万元,公用经费19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2.9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了绩效增量影响人员经费支出提高。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014.7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湘东黑山羊保护与发展等方面;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98.18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保险奖补资金和主要农产品(粮食、生猪、蔬菜)保供专项等方面;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486.6万元,主要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445.73万元,主要是可预计的上级项目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纳入了今年项目预算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1万元,用于开展农业生产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用于开展农业生产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3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6万元,项目支出1,014.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相关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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