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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9-27 来源: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所监管国有企业提供指导、服务、监督;确保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等。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实有干部职工13名(含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其中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3,分别为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部、国有企业资产部。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不断夯实党建根基。坚持党建引领,持续以“月清单、季督查、年述职”为抓手,深入推进国企业党建提质工作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督导国企建立健全决策前置程序工作机制,坚决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改革、公司治理各环节全过程。

2.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督导国企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企运营管理决策流程建立健全国企改革考评机制,严格开展专项督查考核,推动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抓实资产注入、盘活,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权授权,有效提升企业内生动力。

3.强力构建清廉国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清廉建设指示精神,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国企专项督查、系统治理,积极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规范企业权利运行,扎实构建“清廉国企”

4.加速推进权证补办。积极督促各权属单位提供资料并完善相关手续,协调相关审批部门,简化权证补办操作流程;实行月报制度,动态追踪、强化督考工作进度,确保权证补办如期完成。

5.完善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有资产“入口”控制,健全完善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开展资产出租专项督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力度;积极完善国有资产互联网+”动态监测模式,有效提升资产信息化监管水平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2年我中心整体支出33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9万元,占总支出的75.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3.04万元,占总支出的24.92%,用于年度计划工作支出。

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人员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人员经费、部门基本运转、开展各项专项业务工作、精准扶贫、党建工作等全部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基本支出总资金25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71万元,包含人员工资及奖金200.63万元,社会保险22.94万元,住房公积金14.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8万元,为日常办公费用。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为0.31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75.05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我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二)项目支出

2022年度我中心项目支出总资金83.04万元。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22年度我中心项目支出总资金83.0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75.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8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我中心项目支出使用方向为:商品服务支出8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建设、国有企业监管、行政事业资产监管、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等专项工作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方面我中心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省级政府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项目支出均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另一方面我中心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会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22年我中心项目支出共83.04万元,主要包括国资中心运转经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建设工作经费、政府国有资产专项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经费、国有企业监管专项经费、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专项经费。我中心各部室分管领导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中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资金上面下功夫,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落到实处。一是资金管理,严格报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中心党组集体决策后开支。二是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于超范围支出一律不报销。三是做好年终决算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我中心配置资产0.89万元,处置资产0万元,期末资产总额18.65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我中心严格按照《浏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按需配置固定资产,根据《浏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采购、登记、报废处置等进行严格规定,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卡、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2022年我中心整体支出333.2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50.19万元,确保了职工薪酬福利的及时正常发放;项目支出83.04万元,各项业务开支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了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单位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1.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22年我中心共支出项目资金83.04万元,主要是:国资中心运转经费33.74万元,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等事务工作;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建设19.31万元,用于资产信息系统维护升级及业务指导服务;国有企业监管专项经费18万元,用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等国企事务工作;政府国有资产报告编制7万元,用于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专项经费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各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支付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自查自纠,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违法违纪行为。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项目支出具体内容、对象、用途等事项明确清晰,单位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到位后,明确专人规范核算。

4.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任务。一是全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达4801.37万元,备案调拨资产价值达1226.2万元,有效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多方协调、深入开展闲置国有资产查盘活工作,共计盘活处置闲置资产资源187处,产生收益12.88亿元,被湖南省财政厅通报表彰为2022年度处置盘活国有资产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有序推进资产权证补办工作,已完成99处资产权证办理,积极推进平台公司资产、股权、资源注入与特许经营权授权工作注入工作完成率达100%,超前完成2022年度资产注入目标任务四是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我市国企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效进展,50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在长沙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讲评会上,我市作为区县(市)唯一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5.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中心2022年度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绩效综合评价情况较好。

6.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科学安排经常性支出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减少经济科目调整情况。

7.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及自查自纠,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出现实际支付时需要调整相应经济科目的问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评价,使项目资金产生最大效益加强与财政局、中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增强大局意识和前瞻意识,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2022年我中心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履职履责成效明显,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我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具体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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