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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 2019-02-20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湘赣边区域合作、两型社会改革建设、能源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项目投资管理、价格管理监督和检查、融资管理和招投标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

内设和二级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综合规划科、产业发展科、争融资办、法规科、政务服务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项目稽查办、能源局、两型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湘赣边区域合作办、重点办、铁办、服务业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9个科室、中心(局)。

2.人员情况

现有全额拨款编制人员85名(含3名纪检人员),离退休人员25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含财务未独立的浏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浏阳市价格认证中心、浏阳市能源局、浏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湘赣边区域合作办公室、浏阳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及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重大项目前期、物价管理、政府投(融)资、招投标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23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0.92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95.57万元,主要是2019部门预算新增项目经费、2019年的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1287.61万元,较20181175.41万元增加112.20万元。主要增加原因:2019年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23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7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95.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3.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350.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87.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63.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类项目支出505.92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调节基金、市重点工作、国有资产处置价格定审工作、涉税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招投标日常、体系建设管理及电子招投标信息化运行维护工作等方面;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207.3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包装申请、政府投(融)资项目策划和管理及评估论证、“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长株潭城市群规划调整及保护、价格监审、涉案财物鉴定、能源建设专项工作等方面;惠民政策到人类项目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浏阳市绿心生态保护地区赔偿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上升2.4%,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是2018年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人员并入我局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属事业单位,保留一部公车,2019年并入我单位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7万元及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2350.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782.63万元,其中:2019年价格调节基金350万元;全市重点项目包装申报经费82.63万元;2019年度浏阳市绿心生态保护地区补偿资金3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公管办),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发改局).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发改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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