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单位专题 > 财政局 > 浏阳财政预决算公开 > 2019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决算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2-20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二)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浏阳市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五)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六)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及二级机构:我局现有7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环委会办公室(督查办)、项目财务科、管理科、法制监督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土壤环境管理科;3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浏阳市经开区环保分局、浏阳市高新区环保分局、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浏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浏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人员情况: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9人(其中自主用工3人、同工同酬2人、其他临聘人员33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环保局部门预算单位只有本级(7个内设科室、3个派出机构及2个二级机构部门预算全部并入局机关本级一同编制),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环保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工作类项目支出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经费。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1、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70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8.5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较大增长。

  2、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708.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94.7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有较大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708.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4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60.56万元,是指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工作类支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等。其中,专项工作类支出370.5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环保项目申报、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环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园区环境保护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态红线划定、环保网格化管理和“一企一档”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等工作经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测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05万元,上升15.41%,主要是因为工作经费有所增长。

  2、“三公”经费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万元。主要采购品目为租车费、公务车辆维修保险油费、监测监察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宣传费用等。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1708.5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项目为环境保护监测经费,涉及项目支出90万元,已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局交由我局使用的公务车辆为3辆,我局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x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