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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6-05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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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和中央、省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国家、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十一)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一)内设科室及派出机构:我局现有7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法制科、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自然生态监督管理科;2个长沙市局派出机构,分别是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人员情况: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6人(其中自主用工3人、同工同酬2人、其他临聘人员32人),退休人员14人,遗属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部门预算单位只有本级(7个内设科室及2个长沙市局派出机构部门预算全部并入局机关本级一同编制),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原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不再保留,组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浏阳。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工作类项目支出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经费。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1、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67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2.7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5.8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及调出减少2人预算及压缩了5%的项目支出。

2、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672.7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57.8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5.8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及调出减少2人预算及压缩了5%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672.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35.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3.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9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37.53万元,是指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工作类支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等。其中,专项工作类支出347.5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环保项目申报、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环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园区环境保护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态红线划定、环保网格化管理和“一企一档”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等工作经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监测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98万元,下降6.18%,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工作经费。

2三公经费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4.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各压减30%。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8万元。主要采购品目为租车费、公务车辆维修保险油费、监测监察仪器设备、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监测配件及耗材、宣传费用等。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1672.7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项目为环境保护监测经费,涉及项目支出90万元,已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局交由我局使用的公务车辆为3辆,我局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0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采购。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2020年预算公示表.xls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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