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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6-05 来源: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金融事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和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开展区域金融合作。

(三)牵头建立全市金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五)协助有关部门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地方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

(六)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全市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规范发展。

(七)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研究拟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八)牵头推进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和制度建设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参与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建设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负责全市金融政策、金融知识的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内设办公室、金融服务部、市场发展部三个部室。

(2)人员情况。本部门目前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0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3月,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浏阳市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的通知》(浏办通知〔2019〕9号)文件精神,将浏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改为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金融事务中心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1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89万元,其中人员政策性提标增加2.11万元,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1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3.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1万元,主要是人员政策性提标增加2.11万元,厉行节约减少项目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3.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金融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资本性支出等。其中:金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2.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金融工作正常运转、服务全市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构建良好的信用体系,维护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30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方面;湘赣边区域金融协作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湘赣边区域的金融协作等方面;市级重点工作专项2.88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工作专项业务开展;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建设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全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城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梯次培育等方面。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融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金额与2019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2.4万元,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均与上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金融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213.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金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项目32.12万元,信用体系建设支出项目10万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项目30万元,湘赣边区域金融协作项目5万元,其他专项工作项目2.88万元,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建设经费项目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

2020年6月5日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2020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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