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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4-01 来源: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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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金融事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和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开展区域金融合作。

3、牵头建立全市金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

4、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发展,协调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5、协助有关部门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地方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

6、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全市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规范发展。

7、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研究拟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8、牵头推进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和制度建设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内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参与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建设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0、负责全市金融政策、金融知识的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0个行政单位、0个二级机构及3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无;二级机构具体为:无;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金融服务部、资本市场部。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金融事务中心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8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金融案件审批速裁庭经费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金融案件审批速裁庭经费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4.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34.88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9.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提标,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金融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金融工作专项经费2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金融工作正常运转、服务全市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信用体系建设10万元,主要用于构建良好的信用体系,维护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30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方面;湘赣边区域金融协作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湘赣边区域的金融协作等方面;其他专项工作3.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好市级重点工作方面;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建设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全省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城市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梯次培育等方面金融案件审批速裁庭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速裁庭法官助理专项劳务开支。项目经费总金额较上年增加10万元,其中金融工作专项经费压减10万元,金融案件审批速裁庭经费项目增加金额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金融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万元,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金额较2020年度增加2万元,上升25%,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次,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254.8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110万元,其中:金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1.4万元,信用体系建设支出10万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30万元,湘赣边区域金融协作5万元,其他专项工作3.6万元,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建设经费20万元,金融案件审批速裁庭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2-3次会议, 人数200人左右,内容为金融工作、打非工作、资本市场工作会议等 ;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开展3-4次培训,人数300人左右,内容为金融工作、打非工作、资本市场工作等相关业务培训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计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1年计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浏阳市金融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


2021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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