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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3-04-07 来源:浏阳市林业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古树名木、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修复与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核,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长沙市委托市人民政府或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等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浏阳市林业局及14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分别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技术和产业服务中心、湖南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市园区林业事务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市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木良种服务中心)、市浏阳湖国有林场、市林业局东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南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西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北区中心林业工作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等单位。 (2)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①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机关后勤服务、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制度的督查落实;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②计财审计科。编制年度林业、政府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投资、部门预算、各项专项资金、基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项目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林业争资、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③造林绿化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政策,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林业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设;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④森林资源管理科。组织开展森林、荒漠动态资源监测与评价;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管理国有林场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监督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协调全市野生动植物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湿地公园,提出新建、调整湿地公园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⑥法规科。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合同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综合执法的案件进行审查把关;负责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⑦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计生工作;指导关工委、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等工作。⑧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⑨森林防火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护标准;负责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社会救援队伍;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市森林公安局有关工作; 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林业部门本级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一级预算单位为林业局机关,包括二级机构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技术和产业服务中心、湖南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市园区林业事务中心、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市林长制工作事务中心、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浏阳湖国有林场、市林业局东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南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西区中心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北区中心林业工作站等单位。 (二)二级预算单位浏阳市林业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二级机构的预决算全部纳入局机关,不单独核算,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林业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5,28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81.8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74.32万元,主要是增加产业丰产林及未成林培管、林业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和修复等项目预算及林木种苗管理站纳入我局预算增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5,281.8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5,281.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74.32万元,主要是增加油茶产业丰产林及未成林培管、林业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和修复等专项资金支出及林木种苗管理站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281.8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5,281.8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8,653.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7,965.05万元,公用经费6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18.57万元,主要是:一、增加了林木种苗管理站37人和新调入5人的人员经费支出;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提标;三、新增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6628.7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森林资源培育支出2,930.79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项目、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造林、抚育、提质改造植被恢复)项目、森林提质改造、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森林资源管理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多样性及野生动植物调查(试点)、湿地修复及宣传、湿地调查、古树名木保护、疫源防控、资源监测中心智慧平台、省级生态公益林落户、森林督查现场核实调查及内业处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二类调查等方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657.93万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长沙城市林业生态圈重点保护、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等方面;执法与监督支出364.6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及林权交易中心大楼物业服务等方面;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抚育改造、马尾松改造培育油茶试点等方面;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8,055.38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油茶丰产林及未成林培管项目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11155.7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万元,上升11.33%,主要是增加了林木种苗管理站37人和新调入5人的经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71万元,主要是节约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9次会议, 人数 1200人,内容为造林绿化、花卉、油茶、楠竹产业、技术推广、林权改革等会议(含会议餐费及场地租赁费);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10次培训,人数1100人,内容为业务知识、党建知识、中层提升等培训(含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及场地租赁费);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1.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5,2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3.05万元,项目支出26,628.76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26628.76万元,其中:其中:林长制项目2930.79万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1509万元;长沙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7107.03万元;松林提质改造66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项目3737.93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目330万元;油茶丰产林及未成林培管项目9439.35万元;资源保护和修复项目880万元、林权交易大楼物业管理项目34.6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浏阳市林业局

2023年4月7日

浏阳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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