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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6-04 来源:浏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目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长沙市和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关于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乡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本市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工作。

4.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本级行政区划图。

6.贯彻执行上级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推进全市殡葬和婚俗改革;指导全市殡葬、婚姻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8.贯彻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9.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慈善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全市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及救助管理站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与市卫生健康局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民政局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老区经济促进中心、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儿童福利院、殡葬事业事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11个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以及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和规划财务科5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民政局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医疗救助职能和老龄委部分职能划转到相关部门,市老龄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烈士陵园建设管理办、市中心光荣院、市古港光荣院、市官渡光荣院、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等机构不再设立。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科室、二级机构在内的汇总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专项工作类项目、惠民政策到人类项目、对乡镇和村级补助类项目等专项经费。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23541.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085.9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55.9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9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56.0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23541.61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较去年减少956.06万元

收支主要变动原因包括:基本支出减少预算314.01万元;医疗救助相关预算调整至医保局,减少预算4162万元;优抚安置相关预算调整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减少预算3322.80万元;一元民生保险减少预算15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减少预算96.20万元;预算内非税收入减少202.40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费、丧葬费增加预算1080.50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增加预算5835.77万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增加预算285.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增加预算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541.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60.27万元,是指为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2381.34万元,是指本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工作类项目659.3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经费,含社会组织管理、福利彩票、社会救助、慈善、地名和区划管理、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殡葬改革、福利院弃婴收养、协会工作以及其他民政专项工作等;惠民政策到人类项目支出21687.04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护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孤儿生活费、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离任村干部生活津贴、城镇孤老定期定量生活补贴、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等方面;对乡镇和村级补助类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行及维护工作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万元,下降23.3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大幅减少,相应调减了人员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减少了车辆,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的经费预算,并且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年度预算23541.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160.27万元,项目支出22381.34万元。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主要包括:殡葬改革经费57万元,福彩中心管理专项经费319.48万元,其他各项专项工作经费214.71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100.50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津贴1277.64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4191.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66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92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兜底保障)12965.77万元,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83.1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31万元,城镇孤老定期定量生活补助5.15万元,敬老院运行经费35万元,地名普查图录典志编撰68.11万元,特困人员护理费1080.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民政局所属车辆1辆,其中: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 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浏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4日

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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