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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2-04-02 来源:浏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目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上级关于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乡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本市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工作。

4、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本级行政区划图。

6、贯彻执行上级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推进全市殡葬和婚俗改革;指导全市殡葬、婚姻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8、贯彻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9、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慈善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全市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和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及救助管理站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与市卫生健康局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浏阳市民政局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老区经济促进中心、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10个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以及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和规划财务科5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浏阳市民政局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经费和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82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64.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9.3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29.34万元,主要是为缩小预决算差异,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将经常性转移支付按比例编入部门预算,且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资金提高了发放标准,具体情况包括: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70.0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增加2573.07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增加250.6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增加2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增加832.44万元,社区建设和治理补助资金增加331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增加480万元,敬老院转型试点资金增加2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资金增加298.05万元,二维码门牌标准地址建设等项目减少95.23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739.3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中心(荷花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增加1161.33万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增加450万元,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128万元;3、民政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823.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06.52万元,农林水支出1,477.8万元,其他支出1,739.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29.34万元,主要是为缩小预决算差异,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将经常性转移支付按比例编入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增加。并且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资金提高了发放标准。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增加2573.07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增加250.6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增加2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增加832.44万元,社区建设和治理补助资金增加331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增加480万元,敬老院转型试点资金增加200万元,社会福利中心(荷花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增加1161.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资金增加298.05万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增加450万元,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128万元,其他项目共计减少75.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064.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350.81万元,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216.81万元,公用经费1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提高了标准,而且根据零基预算原则,结合单位公用经费实际需要,整合了其他项目资金,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44,713.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电话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特种技术车辆运行维护等方面;社会组织管理1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等方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5.4万元,主要用于地名地址库项目运营维护和路牌制作等方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01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城市社区低保专干工作经费、城市社区惠民项目以及社区建设和治理补助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2.6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业发展专项和数字民政专项等方面;儿童福利401.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等方面;老年福利5,429.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方面;殡葬1,1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和殡葬改革宣传费用支出等方面;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88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公办敬老院运营补贴和儿童福利院工作经费等方面;养老服务92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敬老院转型试点资金、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等方面;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2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596.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170.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急难临时救助和一般性临时救助等方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求助人员生活、医疗、返乡救助等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等方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007.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等方面;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9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孤老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等方面;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7.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7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任村干部津贴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增加4916.6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增加54.9万元,社会福利减少112万元,残疾人事业增加832.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减少7471.2万元,临时救助增加10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增加10044.3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减少9.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477.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39.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39.33万元,占100%,主要用于浏阳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万元,上升103.03%,主要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结合单位公用经费实际需要,整合了其他项目资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从严从紧控制招待费用,大幅压缩了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3.22万元,其中,政府货物类采购预算1285.29万元;政府工程类采购预算991.33万元;政府服务类采购预算496.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浏阳市民政局整体支出47,823.6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1个,涉及项目支出46,472.84万元,其中:民政事业发展专项经费354.28万元,城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240万元,社区建设和治理补助资金331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401.18万元,高龄老人生活津贴5305.69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补助1150万元,公办敬老院运营补贴358万元,敬老院转型试点20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24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48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296万元,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28930.88万元,“暖心工程”春节慰问400万元,救助站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246万元,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67.33万元,离任村干部津贴1477.8万元,社会福利中心(荷花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1161.33万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450万元,社工站政府购买服务128万元,其他各项专项工作经费131.3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12次会议, 人数1000人左右,内容为福利彩票销售、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管理、慈善助学、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儿童福利和疫情防控等;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800人左右,内容为福彩业务培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等;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计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计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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