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浏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浏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浏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职能为: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②制定全市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③管理“123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管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管法律服务市场。④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重大矛盾纠纷。⑤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⑥指导、管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⑦负责法律顾问、仲裁机构登记,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⑧会同人民法院对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⑩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2019年本部门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科(信访接待室牌子)、社区矫正工作科(加挂刑释解教工作管理科牌子)、法律服务管理科,以及下设两个二级机构包括“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我局管理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我局目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3人(其中合同制聘用人员7人),离退休2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司法局本级,下属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科(信访接待室牌子)、社区矫正工作科(加挂刑释解教工作管理科牌子)、法律服务管理科,以及下设两个二级机构(包括“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和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06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7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6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8.7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政策性提标,基本支出拨款增加38.79万元。
支出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063.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3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79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相同。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政策性提标,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3.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初预算数为64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初预算数为414.46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6.96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特定职责、办理案件、开展业务工作和业务装备配备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方面;普法宣传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培训等方面;法律援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支出方面;社区矫正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监管、教育改造社区矫正人员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2.2万元,上升2.8%,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与去年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任务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繁,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司法局整体支出10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7万元,项目支出414.4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414.46万元,其中:业务工作项目218.96万元,社区矫正工作57.5万元,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奖代补”工作57.5万元,专业性调解组织人员劳务费80.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浏阳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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