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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9-07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我局主要职责: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2、负责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工作,对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法制宣传、法制交流、法制研究;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3、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规范、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5、负责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6、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日常管理;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职权的受理、办理工作;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并落实执行;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10、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部门设置。2019年部门设置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法治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市人民陪审团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工作局、是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人员情况。我局目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1人,离退休24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全面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2、全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3、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全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度我局整体支出11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2018年相比,支出增加148.84万元,增加14.24%。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而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93.59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0.7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8万元,普法宣传支出28万元,法律援助支出40万元,社区矫正支出57.5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9.3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194.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194.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59万元,资本性支出26.57万元。

    3、“三公” 经费总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2019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14.4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6.96万元,主要用于为履行特定职责、办理案件、开展业务工作和业务装备配备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方面;普法宣传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培训等方面;法律援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经费;社区矫正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0.76万元,主要用于专业调解组织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本年追加43.8万元,用于指挥中心平台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机构改革后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并入我局组建新业务科室的项目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支出58万元,普法宣传28万元,法律援助支出40万元,社区矫正支出57.5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追加29.3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纠纷支出,合计493.5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1、项目立项依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长沙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长财行〔2015〕1号) 、《长沙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15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财行〔2013〕72号)、《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浏政办函〔2014〕75号)。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法律援助

我局依照《长沙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长财行〔2015〕1号)和《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23号令)等文件的要求,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法律咨询群众12545批次,12348热线接听解答法律咨询来电1615个。全年办理公证案件2386件,司法鉴定案件892件,督促全市323个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社区矫正

我局依照《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对接的通知》(长司发〔2016〕10 号)、《开展“五个一”安置帮教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长社矫安帮办〔2016〕1号)等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强化日常管理,落实管控措施,调动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刑积极性,增强自我约束力。健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整合政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应用信息平台和电子技术,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分级制订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加强协同演练,提升社区矫正应急处突能力。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模式,落实教育内容。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矫正人员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矫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提升对社区矫正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努力达到“认罪伏法”的矫正目的,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积极融入社会。

(三)基层司法业务

深入开展“重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节假日纠纷集中排查”等专项活动,第一时间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线索,尽可能就地有效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层层上交,防止因错过化解良机而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对不适合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可能激化升级的矛盾纠纷,及时衔接沟通各类纠纷解决部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效协调互动、互补、互助。确保无群体性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切实做到服务民生。

(四)普法宣传

1、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国家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建立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优化普法宣传载体,树立学法守法意识以“3.8”、“3·15”、“6.26”、“11.9”、“12.4”等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以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3、极力拓展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等优势,把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整合新闻媒体、法律服务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资源,打造“以案释法”媒体平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提升媒体法治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根据我局的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了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法治宣传“深入人心赢口碑”。围绕扫黑除恶、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专题开展全市性“送法下乡”活动17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通过“村村响”广播播放法律小故事730期次。在全市开展12·4“闭卷测试考宪法、主题党日读宪法、掌上答题学宪法”三大活动,被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多家媒体报道。重新组建了56人的普法与依法治理讲师团,双源村谢厚强获“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指导沙市镇建设中洲村法治屋场,《文明博士村,秧田法治路》被学习强国平台专题报道。

(二)搭好公共法律服务“连心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将涉及婚姻、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法律咨询群众12545批次,12348热线接听解答法律咨询来电1615个。全年办理公证案件2386件,司法鉴定案件892件,督促全市323个村(社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着重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各村(社区)调解组织摸排梳理矛盾纠纷,把握关键节点,突出重点领域,及时发现矛盾。开展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集中轮训,加大对具体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矛盾调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得益彰。加强调解公益组织建设,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志愿者参与纠纷化解,让矛盾调在身边。金刚镇山虎村调委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沙市的“帮帮团”,金刚的“宗族会”得到上级的高度肯定推介。全年共调处纠纷11600起,调解成功率达97%,实现无群体性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多措并举落实监管制度。全方位落实手机APP定位监管,电子腕带定位监管和人脸识别监管三大核心定位系统,进一步督查无法定位、越界报警、下落不明等情况,确保掌握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动向。着重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重点人员和不遵守定位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止到今年11月底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81人次,警告25人次,收监6人。

    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55场,累计达5143余人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190余人次,开展心理测评291人次。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率、衔接率、教育率、帮教率均达到100%,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有效监管,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两个10小时”“三小时点到制”和请销假制度。全年训诫社区服刑人员90人,警告27人,收监7人。对全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一一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每月开展集中教育,内容涉及职业技能、环境保护、传统文化等。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走访慰问,为15户对象发放慰问资金1万2千元。严管和关爱并行,根据规定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特赦。全年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中有一部分是解决业务装备购置和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结余部分主要用于下一年度的该项支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比如: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缺乏经费保障,法治宣传工作缺乏创新,对信息调研工作重视不够等等,我局将认真总结反思不足,抓好整改。

七、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跟踪监控,确保预算资金规范使用。加强财务核算,规范资金审批流程,保证资金使用的质量。

                                           浏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9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及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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