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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2-20 来源:市森林公安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3.维护林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侦查全市森林、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

4.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布森林火灾信息;依法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全市涉爆企业、危险品仓库周围的森林消防隔离带建设。

5.掌握山情、林情、社情,分析形势,采取有效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6.负责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治安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林业,森工场站的治安防范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构成,无二级机构。 我局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辖8个派出所,内设5个科、室,2个直属大队。

(2)人员情况:本部门目前共有在职人员74人,辅警15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保障本局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和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926.8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78.8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8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926.8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91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8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926.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7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遗属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52.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类项目支出79.14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作经费及市级重点工作经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268.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对乡镇和村级补类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22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上升1.37%,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4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1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1926.8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352.29万元,其中:森林防火项目312.2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8年采购车辆2辆,未采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未采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9年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附件: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pdf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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