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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0-06-04 来源:浏阳市森林公安局 字体大小: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3.维护林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侦查全市森林、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

4.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布森林火灾信息;依法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全市涉爆企业、危险品仓库周围的森林消防隔离带建设。

5.掌握山情、林情、社情,分析形势,采取有效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6.负责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治安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林业,森工场站的治安防范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构成,无二级机构。 我局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辖8个派出所,内设5个科、室,2个直属大队。

(2)人员情况:本部门目前共有在职人员72人,辅警15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市森林公安局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目前未改革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保障本局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和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871.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759.3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55.48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871.3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85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55.48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871.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56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遗属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类项目支出78.42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作经费及市级重点工作经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184.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对乡镇和村级补类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经费,上级转移支付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和业务装备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16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2.70%,主要是人员减少2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30%。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减少8.3万元,较上年降低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0万元,较上年降低3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0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1871.3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308万元,其中:森林防火项目210.5万元、森林公安辅警专项工作经费52.50万元、精准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0年预算安排采购车辆2辆,采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采购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0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20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20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森林公安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docx


浏阳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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