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单位专题 > 财政局 > 浏阳财政预决算公开 > 2019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决算 > 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度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0-11-17 来源:浏阳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制定辖区内的工作规划及综合监督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依法进行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放射诊疗、放射人员培训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发证的工作。

(三)、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四)、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制定全市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公布各项公共卫生业务指标,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七)、依法开展相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八)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九)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受理对职能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一)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一科、医疗卫生监督二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放射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科、学校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监督科、法制稽查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系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本部门决算,无其他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2.9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05万元,减少1.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政策变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5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5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63万元,占86.9%;项目支出59.34万元,占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2.9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05万元,减少1.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政策变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5万元,减少1.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及政策变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减少,支出相应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3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439.34万元,占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4.52万元为2018年单位垫付本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当年新增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款,2019年财政补回垫付款。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34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2名,相关支出相应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78.74万元,支出决算为5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政策变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8%,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与支出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5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全年“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为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与2018年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3.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经费不足,致使2018年的车辆维修费有一部分在2019年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1.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7万元,占98.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8人次,主要是上级业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支出,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浏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2020年度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浏财函〔20205号)要求,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等级为“优”,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中心工作发展。2019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452.9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基本支出393.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部分固定工作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支出59.34万元,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工作经费22.46万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经费12万元、社会抚养工作经费16.6万元、市级重点工作专项8.28万元。2018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狠抓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长沙市关于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打击非法行医、查办各类案件工作。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50/次,共调查各类案件135起,立案105起,警告12起,取缔13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移送相关部门4起(公安3起,市场监督部门1起),刑拘1起。通过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达到了监管全覆盖,医疗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净化了医疗市场秩序。

2、狠抓公共卫生综合监管。

1)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局多次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村级饮水工程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对2家村级饮水工程进行了立案,对21家监督抽检中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同时向乡镇政府下发了整改督办函,各乡镇均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全年办理卫生许可证41家,办证率100%。对监测不合格及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活饮用水单位,立案查处7起。

2)以保障校园卫生安全,维护师生健康权益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学校500多家,调查处置了5起学校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并向相关部门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3)继续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及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对其产品监督抽检14份样品,不合格样品1份,并将情况通报到市场监督部门,警告1家。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7家,立案1家。

4)大力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包括“文峰”等美容美发及游泳场所、住宿业、足浴、洗浴场所、集中式中央空调等各类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查单位350家,立案查处6家。

3、狠抓计划生育专项执法工作。开展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单位57家,查处6起“两非”案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计生征信机制的建立,确保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4、全力推进“创国卫”、“创文明城市”等重点中心工作。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之年。举全局之力,统筹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卫计办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责任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片区,开展了地毯式、全覆盖的多轮多层次反复的整治、督查,以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消毒设施到位情况为检查重点,指导、帮扶、协助四小门店进行整改,提高卫生水平,经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市“四小”行业卫生状况和卫生条件明显好转,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卫生意识、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形成了规范管理的“常态”。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财政代扣2019年度工会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会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培训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人数291人,内容为现场执法培训91人,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80人,生活饮用水业务培训120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实际使用1台,1辆因使用年限过久,修维费用过大而暂停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市卫生健康局举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职能职责按照《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浏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浏阳市卫生监督所更名的通知》(浏编委发〔201639号)执行。主要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督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查处违法行为。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定编28人,实在岗25人,退休职工9人,在职女职工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2019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总体要点:1、深化基层执法体系建设;2重点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督;3、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管;4全力推进“创国卫”、“创文明城市”等重点中心工作;5、推进政务公开,快捷方便服务群众;6、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执法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452.97万元。

1、基本支出39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0.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76万;

2、项目支出59.34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9.34万元。

所有资金的使用,都是用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基本支出总资金393.6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59.2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0.98万元、津贴补贴75.66万元、奖金102.89万元、社保缴费70.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9.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76万元,包括工会经费4.85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16.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8万元,包括退休费10.04万元、奖励金0.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1万元。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58%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减少一辆;2、公务接待优化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二)项目支出

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入59.34万元,为基本卫生服务支出,全部拨付到位。

2019年项目支出59.3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28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06万元,其中办公费3.63万元;印刷费1.3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37万元;物业管理费6.65万元;差旅费0.53万元;维维(护)费1.03万元;租赁费2.89万元;培训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专用材料费0.25万元;劳务费10.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均能严格按照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2019年无项目招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对所有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严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时监督,严格按预算执行。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们对单位公共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对单位固定资产统一采购、多人经办,每月月初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订采购计划,实行多人经办、“货比三家”,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对取得的资产实物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452.9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基本支出393.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部分固定工作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支出59.34万元,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工作经费22.46万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经费12万元、社会抚养工作经费16.6万元、市级重点工作专项8.28万元。

(一)深化基层执法体系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已建设好调查询问室、约谈室等重点功能用房,已建设正在试运行的远程智慧监督系统;组织了为期5天的基层现场实操执法培训,协管业务培训督导,协管工作后进乡镇的精准帮扶督导工作,组织基层协管员轮流到我局跟班学习,效果显著。情况表明,各乡镇职能职责得到进一步融合,监督执法工作均有序开展,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督。

按照医疗行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部署,全力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秩序的相关行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长沙市关于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打击非法行医、查办各类案件工作。按照整治医疗乱象等相关工作要求,大力开展规范医疗秩序各类专项整治。开展了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等十余项专项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政府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计分管理,对不按照规定滥发医疗广告的一家医疗机构实施了停业整顿。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50/次,共调查各类案件135起,立案105起,警告12起,取缔13起,已入库罚没金额42.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万余元,罚没药品23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移送相关部门4起(公安3起,市场监督部门1起),刑拘1起。通过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达到了监管全覆盖,医疗执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净化了医疗市场秩序。

(三)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管。

1、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局多次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村级饮水工程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对2家村级饮水工程进行了立案,对21家监督抽检中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同时向乡镇政府下发了整改督办函,各乡镇均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全年办理卫生许可证41家,办证率100%。对监测不合格及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活饮用水单位,立案查处7起。

2、以保障校园卫生安全,维护师生健康权益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学校500多家,调查处置了5起学校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并向相关部门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3、继续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及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对其产品监督抽检14份样品,不合格样品1份,并将情况通报到市场监督部门,警告1家。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7家,立案1家。

4、大力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包括“文峰”等美容美发及游泳场所、住宿业、足浴、洗浴场所、集中式中央空调等各类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查单位350家,立案查处6家。

(四)全力推进“创国卫”、“创文明城市”等重点中心工作。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之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其他城市创建经验,聘请国家级创卫专家来我市开展多轮多层次培训;举全局之力,统筹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卫计办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责任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责任片区,开展了地毯式、全覆盖的多轮多层次反复的整治、督查,以公示牌、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消毒设施到位情况为检查重点,指导、帮扶、协助四小门店进行整改,提高卫生水平;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各类标志标识6000余份;加大整治执法力度,重拳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了四小门店集中整治行动。对达到标准的四小门店,按告知承诺制简化许可流程,实行一次性办结;对达不到要求的无证经营四小门店,进行了取缔,撤除门店招牌、标识,关停了48家。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确保了每个门店健康证、许可证都齐全有效,配备了消毒设施,标志标识明显。我市“四小”行业卫生状况和卫生条件明显好转,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卫生意识、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形成了规范管理的“常态”。

(五)推进政务公开,快捷方便服务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务公开“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我局认真整理各类行政权力清单200余条,重新编制服务清单、服务指南、许可流程,并在网站上进行了重新录入公示。按照“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对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赴乡镇调试打印设备,确保了告知承诺制的实施。9月份,组织开展了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夯实了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到位。全年共接收办理长沙市商事信息670条,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1322家,商事信息办结率在九区县排名保持靠前。接受各类投诉举报47起,及时进行了核实、查处和回复。

(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执法工作。

开展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单位57家;查处6起“两非”案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计生征信机制的建立,确保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征收工作顺利开展。联合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社抚费27.42万元,同时公示了违法生育对象的失信执行名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请财政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相应的工作经费,以便我局能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

单位: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5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5
绩效指标明确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2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1
重点支出安排率 2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2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2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2
预算调整率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调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2
支付进度率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2
结转结余率 1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1
结转结余变动率 1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1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率 6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2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率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2
固定资产利用性 2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2
产出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10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10
完成及时率 3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3
质量达标率 7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7
重点工作办结率 8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8
效果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4
社会效益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4
生态效益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0

合计
100

9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25
经费控制情况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预算数 2019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6万元 13.8万元 5.13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4.46万元 10万元 5.07万元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4.46万元 10万元 5.07万元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0.14万元 3.8万元 0.06万元
项目支出: 117.36万元 78.74万元 59.34万元
1、业务工作专项 113.56万元 78.74万元 54.27万元
2、运行维护专项 3.8万元 10万元 5.07万元
……


公用经费 24.47万元 23.83万元 22.76万元
其中:办公经费


水费、电费、差旅费 2.5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 4.67万元

政府采购金额 —— 16.65万元 11.72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对财务管理、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活动、办公用品、资源节约等都制定了相关制度,各类支出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列支,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项目支出,规范管理财政资金。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浏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1117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