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市老旧小区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负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代管等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设置全额拨款编制2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关实有人数为20名,设办公室、规划项目室、城市更新改造室、法律事务室、财务室等5个内设机构。
中心目前有市城区保障性住房事务所、市乡镇保障性住房事务所、市公管房资产事务所、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白蚁防治所等5个二级事业单位,二级单位均列编在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区保障性住房事务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数16名,主要负责为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市乡镇保障性住房事务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编制19名,实有人数18名,主要负责为乡镇及园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提供相关服务;市公管房资产事务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编制44名,实有人数41名,主要负责全市保障房资产、非住宅国有房产资产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浏阳河市场和梅花小区农贸市场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数15名,主要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代管相关服务工作;市白蚁防治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编制4名,实有人数2名,主要负责白蚁防治相关服务工作。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牵头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11月底完成省市下达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548户,6月底、11月底前分别完成60%、100%,按照市政府下达任务数完成争资融资目标5000万元。
2、牵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序时进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个292栋7614户,改造面积82.75万㎡;9月底前完成改造方案设计、立项、设计评审、财评、招投标等工作;12月底前开工率达100%。
3、公租房项目建设,指导开工建设公租房650套;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退出等动态管理;全年完成实物配租80户,完成租赁补贴发放300户,新增住房保障家庭70户;做好公租房的维修维护管理,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统筹做好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
4、住房租赁试点按照长沙市住房租赁试点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数指导经开区积极筹集房源,并按要求牵头做好住房租赁试点项目评审、建设和运营监管及数据报送、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5、按要求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及时、使用规范高效,第三季度前完成年度派息工作。
6、加强对所属国有资产的统筹管理,做好维护维修,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及时收缴所属国有资产租金,全年完成收租任务900万元。
7、加强白蚁防治宣传,普及白蚁防治知识;及时受理房屋白蚁防治申请,减少蚁害损失。
8、配合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按照“三定”文件规定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301.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2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74.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白蚁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53.6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白蚁预防、灭治等方面;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物业资金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工作;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维护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等方面;乡镇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35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保障性住房委托管理方面;保障性住房居住资格审查工作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居住资格审查和清查清退等工作;国有非住宅出租维护和管理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非住宅资产出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项目268.38万元,主要用于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级重点工作专项40.68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实际整体总收入9945.93万元,总支出9945.93万元,收支平衡。2021年度基本支出总资金2470.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2.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28.19万元;项目支出7475.3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4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7.52万元。2021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国有非住宅出租维护管理、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等专项经费。
2、“三公” 经费总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共10.42万元,占控制数25万元的41.68%,其中公车运行维护支出9.64元,占控制数20万元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控制数5万元的15.6%。以上三公经费均是按年初预算支出的,均未超预算。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资金7475.3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4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7.52万元。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支出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落实的资金。2021年度总投入资金7475.37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全市白蚁预防、灭治,全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全市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乡镇保障性住房委托管理,保障性住房居住资格审查和清查清退,国有非住宅资产出租维护和管理,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市级重点工作,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租金补贴。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际使用5559.7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白蚁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47.2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白蚁预防、灭治等方面;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专项经费48.1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物业维修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工作专项经费115.3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工作;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维护支出258.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等方面;乡镇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保障性住房委托管理方面;国有非住宅出租维护和管理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非住宅资产出租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项目264.45万元,主要用于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体支出9945.93万元,大额资金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6330.5万元,包括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项目、白蚁防治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国有非住宅出租维护和管理项目、浏阳河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涉及资金5559.72万元、公租房维护和管理项目资金258.4万元均纳入单独项目绩效评价,按照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浏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咬定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攻坚
(1)老旧小区改造综合施策。结合城市体检,改造老旧小区91个7614户,总投资约2.5亿元,2021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于12月10日在浏阳成功召开,得到省市高度认可。《中国建设报》、《湖南日报》、湖南新闻联播、《长沙晚报》等媒体相继报道推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经验成果。
(2)棚户区改造持续发力。2021年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548户,14.08万平米,投资6.63亿元,提前一个月圆满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3)保障房建设狠抓质效。2021年,新开工建设秋收起义纪念园、两型产业园、荷花、禧和二期公租房等4个项目共650套,实现年内开工率100%。促进职住平衡,幸福产业工人,筹集住房租赁试点房源2641套,提前半年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和长沙市三年6800套的工作任务,完成率排名长沙九区县第一。
2、健全机制,突破难点,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关键。
(1)公租房管理攻坚克难。2021年新增住房保障对象174户,完成551户实物配租、498户124.63万元的租赁补贴发放。持续推进“三清”专项行动,取消87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收回公租房28套,安排轮候对象家庭及时入住。出台《关于规范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流程。全年完成800余宗公租房维修,做好安全值守和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小区居民生命安全。
(2)物维管理科学规范。坚持大额存单存储办法,维护业主利益最大化。今年共归集维修资金1.43亿元,年度派息3150.22万元,拨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98宗,436.93万元,核减资金192.65万元,资金审核核减率达到申报资金的30.6%,很好地发挥了资金使用监管作用。完善了大额维修项目质保金留存制度,保障业主权益。
(3)白蚁防治守护安全。全年完成预防施工241万平方米,白蚁灭治业务受理、销号363宗。贯彻落实绿色环保型白蚁防治新技术的应用,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取得防治白蚁的成功,有效降低白蚁危害率,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1年,中心高站位围绕大局,全方位履职尽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派驻两名干部职工驻村联点,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守护一方平安,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化解了欧阳年生、胡海斌等20多年信访积案,维护了社会稳定;持续深化改革,增设物维资金缴存办理窗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连续三年获长沙市表彰“文明单位”;积极推进产业链帮扶,帮助3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在能源、芯片紧缺和碳排放提标情况下保持经营与创税双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联点共建活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统战、宣传思想、工青妇老干等工作齐头并进,运转有序。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
一是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工作调度,督项目推进、促任务落实,10月底提前完成7个项目,548户、14.08万㎡的省市目标任务。二是坚持“四精五有”标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5+N”模式;如期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1个,7614户,82.96万㎡;通过改造,完善了基础配套,补齐了功能短板,达到了预期效果,居民满意度,获得感显著增强;12月10日顺利承办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和省内同仁广泛好评;三是坚持“房住不炒”目标,扎实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年筹集住房租赁试点房源2641套,提前半年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三年总房源筹集数比例位列长沙九区县(市)第一名。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
今年新增准入保障对象174户,开展“清查清欠清退”专项整治行动,取消87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收回公租房28套,在荷兴、礼花等5个成建制公租房小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化物业管理,为住户提供专业化服务;全年收缴租金704.35万元、发放租赁补贴498户,完成率达125.78%、166%。指导其他公租房管理。深入100多个乡镇政府、教育和卫健系统及企业公租房项目现场,进行工作交流、指导和督促,帮助产权(管理)单位提高管理运营水平。
3、公租房建设:2021年共铺排两型产业园、秋收起义纪念园等4个公租房建设项目650套,年度内建设任务开工率达100%,
4、进一步加强了白蚁防治宣传普及了白蚁防治知识及时受理房屋白蚁防治申请尽最大可能减少了蚁害的发生和群众的财产损失。
四、资产管理情况
积极作为,打造亮点,创新提效服务发展大局。国有资产管理创新赋能。加强国有资产统筹,及时做好维修维护,对闲置商铺门面进行公开拍租,成交130处。强化浏阳河市场、梅花市场、非住宅门面管理,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提升消防意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创新搭建浏阳河市场数字商城平台,有效缓解了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经营效益下滑的影响,提振经营信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深入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以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为出发点,高站位抓统筹谋划,高标准抓管理服务,高质量抓任务落实,工作成绩突出,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2020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9945.9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945.93万元。基本支出2470.56万元,绩效情况优。
(二)单位项目资金绩效分析,2021年本单位共支出项目资金7475.37万元,其中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全市白蚁预防、灭治,全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全市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乡镇保障性住房委托管理,保障性住房居住资格审查和清查清退,国有非住宅资产出租维护和管理,浏阳河市场维护和管理及市级重点工作等项目。每个项目的投入支出和绩效情况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末存量资金较大,预算完成率较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绩效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单位,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单位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做法
2021年,我中心严格按照年初绩效预设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2021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好,自评结论为优秀。
附相关评分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112 |
113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三公经费 |
8.05 |
25.00 |
10.42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7.80 |
20.00 |
9.64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7.80 |
20.00 |
9.64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0.25 |
5.00 |
0.78 |
项目支出: |
17768.94 |
1374.68 |
7475.37 |
1、业务工作专项 |
1126.35 |
1374.68 |
1915.65 |
2、运行维护专项 |
|||
3、上级安居工程专项 |
11467.26 |
5559.72 | |
公用经费 |
124 |
113 |
113 |
其中:办公经费 |
119.57 |
106 |
113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0.92 |
1 |
0 |
会议费、培训费 |
3.51 |
0 |
0 |
政府采购金额 |
342.58 |
373.12 |
297.45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17098.77 |
6644.0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我中心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审批操作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公共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整体支出规模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3301.93 |
9945.93 |
301.22 | |||||
(2)其他资金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927.25 |
2470.56 |
128.19 | |||||
(2)项目支出 |
1374.68 |
7475.37 |
543.79 | |||||
年度总 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目标1、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目标2、牵头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目标3、牵头负责老旧小区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目标4、牵头负责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 目标5、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代管等工作; 目标6、完成白蚁防治相关服务工作。 |
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圆满完成。 | |||||||
分解目标自评 |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自评 得分 |
偏差及 原因分析 | |
投入管理 指标 |
30 |
预算编审管理(3) |
根据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相关办法全部落实好 |
100%完成 |
3 |
|||
预算执行管理(4) |
100%完成 |
4 |
||||||
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4) |
100%完成 |
4 |
||||||
预算绩效管理(5) |
100%完成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4) |
100%完成 |
4 |
||||||
财政监督管理(3) |
100%完成 |
3 |
||||||
政府采购管理(3) |
100%完成 |
3 |
||||||
资产管理(4) |
100%完成 |
4 |
||||||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
25 25 |
数量指标(6) |
棚户区改造工作。 |
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个1245户,改造面积27.42万㎡。 |
提前完成 |
6 |
||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改造老旧小区项目24个,改造面积43.43万㎡,总投资3.23亿元。 |
100%完成 |
||||||
公租房建设工作。 |
新开工建设公租房3244套,建设面积21.39万㎡,总投资7.34亿元。 |
100%完成 |
||||||
公租房管理工作。 |
新增住房保障对象600户;管理好4894套公租房。 |
100%完成 |
||||||
国有资产管理。 |
完成国有资产租金收入1100万元。 |
100%完成 |
||||||
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和代管工作。 |
归集1.6亿元,年度派息2000万元。 |
100%完成 |
||||||
白蚁防治工作。 |
完成新建预防项目30个,施工面积300万㎡。 |
100%完成 |
||||||
质量指标(8) |
棚户区改造工作。 |
落实“三榜公示”抓实“四早”措施。 |
100%完成 |
8 |
||||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规定项目改造到位。 |
100%完成 |
||||||
公租房建设工作。 |
建设质量达到优良。 |
100%完成 |
||||||
公租房管理工作。 |
精细服务,安全至上。 |
100%完成 |
||||||
国有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到位。 |
100%完成 |
||||||
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和代管工作。 |
管好用好。 |
100%完成 |
||||||
白蚁防治工作。 |
做好预防和灭治。 |
100%完成 |
||||||
时效指标(5) |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完成 |
5 |
||||
成本指标(6) |
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
按预算执行。 |
100%完成 |
6 |
||||
效益指标 |
45 |
经济效益指标(10) |
公租房建设和管理。 |
助力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
100%完成 |
8 |
||
社会效益指标(10) |
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
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
100%完成 |
10 |
||||
开展白蚁防治宣传。 |
提高群众对白蚁危害的认识。 |
100%完成 |
||||||
生态效益指标(7) |
保障性住房小区生态环境保护完全。 |
效果比较明显。 |
100%完成 |
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8) |
长期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为民服务。 |
切实担当民生保障职责,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享受到政策。 |
100%完成 |
8 |
||||
满意度指标(10) |
公租房保障对象的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以上。 |
89.13% |
9 |
||||
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住户的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以上。 |
92.25% |
||||||
总分 |
100 |
97 |
注:上述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既可以按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填列,也可以依据所有重点任务归纳提炼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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