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十二、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第一部分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单位的主要职责为:组织、领导、协调全市政法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具体措施,保障国家法律在本辖区的统一实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研究拟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协助市委、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与政法各部门共同管理中层干部;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处理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社会重大治安事件和其它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机构,加挂浏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浏阳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执法监督科、基层工作指导科、维稳信息科、维稳处置科等6个职能科室,下设浏阳市社会管理指挥中心、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本部门目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34人(其中合同制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综治维稳、涉军维稳工作等专项经费。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82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7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影响,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82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4.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7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825.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51.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综治维稳工作经费77万元、涉军维稳工作经费52.2万元,以及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44.8万,主要用于为实现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浏阳“建设省会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生的支出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委机关运行经费7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6.2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8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2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274万元,其中:涉军维稳工作经费项目52.2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77万元,其他业务工作经费144.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19年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12.2019年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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