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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2-04-01 来源: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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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党中央、省委、长沙市委和浏阳市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浏阳、法治浏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4、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5、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和反邪教工作。

6、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维稳科、综治科、执法监督科、反邪教协调科、宣教科等科室,下设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扫黑除恶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7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0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74万元,主要是2022年计划开展湘赣边区域合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为提升我市民调成绩,拟开展相关模拟民调等工作,相应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7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74万元,主要是2022年计划开展湘赣边区域合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为提升我市民调成绩,拟开展相关模拟民调等工作,相应收入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8.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59.09万元,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36.59万元,公用经费12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7万元,一是工资标准提高,根据人员经费工资套改政策(工资结构调整),调整工资标准;二是计划召开湘赣边区域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增加基本支出预算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18.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日常办公经费、宣传费用及其他业务性经费;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保险及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75.6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保险及监护人奖励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45万元以及其他业务工作经费238.28万元,主要用于为实现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浏阳“建设省会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生的支出等方面。与去年相比,减少了47.96万元,主要是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实际工作需要,相应减少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经费15万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2.9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5万元,上升36.11%,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结合单位公用经费实际需要,2022年计划召开湘赣边区域合作相关会议等,增加基本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货物类采购预算17万元;政府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中共浏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1,478.0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718.94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38.28万元;综治维稳工资经费45万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保险及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175.66万元;平安建设经费6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6次三类会议, 平均150人一场次,内容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二十大相关工作调度会议,湘赣边区域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创新联席会议等;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相关业务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计划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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