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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5年债务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 : 2016-09-12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2015年我市债务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规范举债程序、严控债务规模、实施“双控”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等有力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现将浏阳市2015年债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5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查询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1.41亿元,比2014年末减少19.08%。政府性债务按类别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6.3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1.5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3.54亿元。

  二、2015年政府性债务限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106.47亿元,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市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96.37亿元,未超限额,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三、2015年政府性债务使用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债务分投向用途分别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81.64亿元,农田水利建设2.56亿元,生态建设和环保2.65亿元,文化教育2.53亿元,医疗卫生及社保0.65亿元,还本付息25亿元,短期资金周转4.91亿元,非公益项目35.5亿元,其他5.97亿元。

  四、2015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情况。

  2015年度,我市偿还政府性债务共计57.39亿元,其中: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5.07亿元,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44亿元,偿还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6.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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