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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浏阳市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12-09 来源:浏阳市财政局 字体大小:

——2020年11月30日在浏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浏阳市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情况

(一)收入预算拟调整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5.91亿元调整为91.37亿元,调减4.54亿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影响,根据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预计全年收入较年初预期目标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拟调整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61亿元,相应调增上级补助收入1.61亿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拟调整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8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资金5.29亿元,相应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7亿元。

(二)支出预算拟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1)本年支出拟调整情况

受疫情和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影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54亿元(含省级下放收入调减5317万元),相应调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1亿元。

(2)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拟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优先安排脱贫攻坚、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领域,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学校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58亿元拟安排如下支出:一是交通运输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二是教育支出1.20亿元,主要用于化解大班额相关建设支出;三是城乡社区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设施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无障碍改造相关建设支出。

(3)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拟安排情况

根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须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明确用途或项目,弥补县市区减收增支和“三保”缺口等。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61亿元拟全部用于“三保”支出,主要是用于支持农村治厕治垃圾、水质达标提升、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基本养老、禁捕补偿等。

2.置换一般债券资金拟安排情况

置换一般债券资金5.29亿元,按照上级要求全部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务本金。

3.上解上级支出拟调整情况

根据省级税收下放试点工作要求,在收入征管环节将省级税收下放至我市,在年终结算环节将省级税收下放形成的财力上解至省级,保持省与我市财力格局不变。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54亿元(含省级下放收入调减5317万元),体制上解支出相应调减5317万元。

(三)收支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4.54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调增1.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6.87亿元,收入合计调增3.93亿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4.0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增1.58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增1.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5.29亿元、体制上解支出调减5317万元,支出合计调增3.93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一)收入拟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由年初预算60.95亿元调整为91.21亿元,调增30.26亿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拟调整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0亿元调整为90亿元,调增30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我市结余土地出让收入7亿元,已于一季度缴入国库,增加土地出让收入预算7亿元;二是因平台公司和园区以前年度报批的土地未能按时供出,为消除供地率需通过平台公司和园区摘牌的方式解决,相应增加土地出让收入预算10亿元;三是根据中央最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浏发集团加快了推地挂牌进度,2020年增加土地出让收入预算13亿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和污水处理费收入拟调整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590万元调整为7500万元,调增191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910万元调整为4554万元,调增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目前住建部门征收进度和今年第四季度预计收入完成情况,相应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拟调整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04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04亿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拟调整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1.12亿元、置换专项债券资金245万元,相应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14亿元。

(二)支出拟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支出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0亿元,主要用于确保供地率达标支出10亿元、浏发集团等平台公司道路及片区开发建设使用划拨土地支出20亿元。

(2)本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增191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64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城市公益项目建设有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拟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年抗疫特别国债收入2.04亿元拟安排如下支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650万元,主要是用于柏加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城东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等项目建设;二是抗疫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有关支出1.88亿元,主要是用于支持双拥优抚、移交安置、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疫情防控、商铺创业、惠企惠民政策租金减免等。

3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支出情况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支出

按照专项债券管理相关政策的规定,经单位申报和省财政厅批复,本年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1.12亿元安排如下支出:经开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3.5亿元、浏阳市第四水厂建设项目1.45亿元、浏阳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2.8亿元、浏阳市官渡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万元、浏阳河流域城区水环境治理项目1.6亿元、浏阳市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2.76亿元、浏阳市大瑶镇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亿元、经开区长沙(国际)健康生态科技产业园项目3亿元、浏阳市中和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6亿元、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5亿元。

(2)置换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支出

置换专项债券资金245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全部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务本金。

(三)收支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30.26亿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0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1.14亿元,收入合计调增53.44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增1910万元、污水处理支出调增64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调增2.0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调增21.12亿元、置换专项债务支出调增245万元,支出合计调增53.44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调整情况

(一)收入拟调整情况

1.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由年初预算9073万元调整为3899万元,调减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起至12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根据《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和《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等要求,对全市企业都按照人社部八类行业划分征收工伤保险费,费率为0.25%至2.5%,工伤保险费率总体下降16%左右,从4月开始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在原有费率基础上整体下调20%,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从2020年10月开始,征缴中心已集中开展工伤预缴退费工作。

2.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由年初预算5177万元调整为3400万元,调减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起至12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由年初预算5.91亿元调整为5.43亿元,调减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10号)有关规定,从2020年2月至6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此项预计减少0.94亿元。同时,2020年度被征地农民退休医保缴费一次性补缴增加0.46亿元。综上,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减少0.48亿元。

(二)支出拟调整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1830万元调整为62730万元,调增9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从2020年7月开始,基础养老金中央基础养老金部分每人调增5元/月,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208元调整至213元;二是丧葬补助金标准随之提高75元/人,相应增加丧葬补助金支出。

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571万元调整为9534万元,调增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增加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63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财政工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撸起袖子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推浏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浏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表:1.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汇总表

      2.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汇总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收支平衡表

      4.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汇总表

      5.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汇总表

      6.2020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安排表

      7.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表

      8.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情况表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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