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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浒镇书香村“水美湘村”大溪河防汛通道和龙潭干渠生态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9-23 来源:市发改局 字体大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浒镇书香村“水美湘村”大溪河防汛通道和龙潭干渠生态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浏发改投〔2021〕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达浒镇书香村“水美湘村”大溪河防汛通道和龙潭干渠生态整治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达浒镇书香村。

2.3工程规模:大溪河书香段沿河路段铺设沥青路面长2250米、宽3米,两侧铺设麻石平缘石;龙潭干渠生态整治长度1.75千米,垅里屋场-坳上屋场两侧及部分码头建设。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控制价:3089417.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已入库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水利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工程相近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拟任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不需要另行缴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1年09月23日~2021年9月29日9: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市民之家(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达浒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489789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97423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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