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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11-07 来源: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投〔202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沙市镇、永安镇、北盛镇、龙伏镇和社港镇。

2.3 建设规模:以沙市、永安、北盛、龙伏和社港等5个乡镇为重点,共涉及13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53平方千米,治理度91.46%,包括:1.实施封禁治理9216.51公顷,建设水保林57.94公顷,经果林178.83公顷。2.建设东门江河、大桥市河生态清洁小流域。3.建设东门村、秀山村、卓然村、丰裕村四个示范村。4.依托“强省会”战略实施,对接区域发展、国土空间、乡村振兴等相关规划,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博落回、油茶等特色农业;通过水保措施蓄水保土,增加河道水量、改善河道水质,实现水土保持+金盆水库乡镇供水;融合山、水、林、田、湖、草各类水保生态资源,发展水土保持+乡村旅游;以东门村乡村振兴教育基地为平台,结合水土保持监测、教育、科研,打造水土保持综合性示范基地。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浏阳市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17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2个/施工监理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2)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2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ztzl/dwzt/ggzyjyzx/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http://www.liuyang.gov.cn/ztzl/dwzt/ggzyjyzx/index.html)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3601365。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787003242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座14楼24房

联 系 人:许静

电  话:18107488256

传  真:/

电子邮件:153095974@qq.com

提示:根据国家、省、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人进入浏阳市市民之家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执行查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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