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77号建议的答复
杨喜华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区农田产业发展建议》收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中心认真办理。现综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部署,目的是在重金属污染严格管控区农田中由种植水稻改种其他经济作物,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乡村振兴。
关于您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区重金属超标不能种植水稻,产业结构调整区沟渠水圳坝水系畅通工程投入大,希望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持续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区发展农业产业”的建议,目前,按照省、长沙市种植结构调整相关政策没有任何补贴。但是,考虑不能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当前禁止在种植结构调整区种植水稻,但可改种其他非直接食用的经济作物,如酒用高粱、饲料玉米等。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办通知〔2021〕5号)文件精神“发展旱粮生产。重点引导6.57万亩种植结构调整区种植安全的旱粮作物,集中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补,由实施主体掌握统筹使用” 。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特此函复
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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