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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5-13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政策背景

为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四部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

二、决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0〕180号)、《湖南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工信装备〔2020〕339号)、《长沙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工信装备〔2020〕108号)《浏阳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工信联发〔2021〕2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车辆生产销售源头质量关,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部署

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质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各分局、所对辖区内的货运汽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进行排查摸底,形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名单》(附件2)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质监科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市内货车生产、销售、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全面整治,于2021年3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检查记录报质监科汇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质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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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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