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须知及资料下载
一、申请条件
1.伤(亡)者是在浏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有关机构进行确诊)。
二、所需材料
1.《长沙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或工会组织申请的,需要盖章;个人申请的,需签名按手印);
2.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考勤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打卡记录、手工考勤表、计工表等;
3.受伤职工的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所有医疗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首诊病历(受伤之后第一次就诊的病历记录)、住院病案(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及疾病诊断证明书,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患职业病的,应提交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5.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线上可使用微信小程序企查查、天眼查查询、打印,线下可到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
6.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两人以上,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有视频资料、录音资料或现场照片等客观证据的,一并提交;
7.《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表》(地址、电话须准确无误);
8.法律责任承诺书;
9.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侵害或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上下班路线图(须标明居住地、工作地与事故发生地)、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1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12.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13.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4.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注意事项:
1. 其中1至8项为必备申报材料,9至14项分别为特殊情况下发生工伤或视同工伤事故申报时应当提交的附加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使用A4纸,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 用人单位线上可通过http://www.cs12333.com/revision/(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或者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事故报告申请—工伤事故报告申请确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确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线上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者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redirect=%2F(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线上不能提交可带齐纸质材料到浏阳市白沙路8号市民之家一楼人社局综合受理9号窗口咨询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退回补齐补正材料。咨询电话:0731-83601499。
3. 职工的近亲属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职工的关系证明。
4. 申请受理后,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于20日内邮寄给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调查咨询电话:0731-83612274;工伤文书送达咨询电话:0731-83641549。
5.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731-85201326;浏阳市工伤保险中心(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731-83601469。
6.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出规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7. 相关操作流程及格式模板,职工及用人单位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指南、
http://www.liuyang.gov.cn/zwgk/zfxxgk/bmxzjdgk/szfgzbm/srlzyhshbzj/zcwj/zwwj/202608/t20260824_12531823.html(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均可查询下载。
8.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通过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职工可通过智慧人社APP线上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731-84907927。
9. 如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主张工伤待遇权益。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0731-836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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