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关口街道村(社区)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关口街道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2日
关口街道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街道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浏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浏农发〔2026〕1号) 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民主公开推进换届选举,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已登记赋码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既定程序完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章程规定任期未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纳入本次换届,实现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五年任期同步,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换届选举基本要素
(一)换届时间
换届选举工作从2026年1月中旬启动,2026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阶段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
(二)资格条件审查
1.成员选民。本集体经济组织年满18周岁(成员选民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登记成员。
2.候选人资格。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群众广泛认可,“两委”换届审计结果及候选人无负面清单记录;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原则上从本组织成员中产生,遵循近亲属回避原则;监事会成员不得由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兼任。
(三)职数设置
1.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7名,总人数为5、7或9人(单数)。
2.成员代表。按每5-15户推选1人,总人数应多于20人,确保适当数量妇女代表,可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
3.理事会。由3-7名(单数)成员组成,设理事长1名,可设副理事长;若成员人数超5000人的,可增至9名。
4.监事会。由3-5名成员组成,成员较少的可设1-2名监事。
四、工作步骤及实施细则
(一)准备阶段(2026年1月26日前)
1.成立选举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若村(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身份的成员,可以由同一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或者近亲属被提名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并将选举委员会成员人数补足 为单数。所缺名额是否补足为5人,由选委会自行决定。需补足的,其缺额可按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成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确认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证。
2.细化实施方案。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代表(成员)资格条件、职数设置、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办法、选举程序、纪律要求等核心内容,方案须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街道批准后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登记推选阶段(2026年2月14日前)
1.成员选民(户)登记。选举委员会应以最新经备案的成员名册为基础,审核确认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日,并拍照留证;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出,选举委员会3日内答复;无异议后报街道备案,制作选民名册。
2.推选成员代表。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成员代表。由党组织推荐或各小组提名候选人,经党组织审核确定后,通过成员大会或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代表。
(三)候选人产生阶段(2026年3月4日前)
1.提名推荐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委员会在征求成员意见基础上,通过党组织推荐、成员联名推荐或自荐方式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须提交街道资格审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审。
2.候选人公示。联审通过后,候选人名单公示不少于3日并拍照留证,无异议经街道审批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理事会候选人,非本组织成员可按章程聘为外部理事,通过选举担任理事长,但不享受在本集体经济组织 的宅基地使用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 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权利。
(四)选举实施阶段(2026年3月20日前)
1.召开选举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过程中须严格规范领票、投票、计票、唱票及结果公布等各环节程序,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核,经同意后予以公布,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当选的人员,须在按规定完成资格审查后,方可纳入最终当选名单一并公布。整体工作中,稳妥推进理事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2.选举理事长和监事长。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建议由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监事会选举监事长、副监事长,选举结果报街道审核同意后公布,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另选他人”当选者需完成资格审查后方可纳入最终名单。
(五)后续工作阶段(2026年4月20日前)
1.修订组织章程。新一届理事会应依据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机构设置及成员变动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拟定章程修订内容,提交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于4月3日前向街道及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资料归档和变更登记。换届选举结束后,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须在10天内向新一届班子移交相关印鉴、登记证书、财务档案、账户权限等全部相关资料及银行手续办理和税务变更等工作,所有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应系统整理成册并归档保存。村(社区)于4月2日前将本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 码、换证资料的电子档及扫描件,上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联系人:罗奇果,18670078116)。由街道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内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2025年度清产核资的《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总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要依法依规将对应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名为“浏阳市关口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完成登记赋码、换证、法人变更、银行手续办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党的领导。换届全过程在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2.严守法律法规。换届选举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与本组织章程,确保每个环节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保障民主权利。广泛宣传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的意义、法规、流程与纪律,重点说明成员权利义务、候选人条件与选举程序,提升成员知晓率、参与度和认同感。切实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 (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加强风险防控。排查财务审计、历史遗留问题、成员资格争议等风险点,建立台账并制定预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和查处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严重问题的,将严肃依程序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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