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民村山茶油加工坊及大米加工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志民村山茶油加工坊及大米加工坊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志民村山茶油加工坊及大米加工坊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志民村山茶油加工坊及大米加工坊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包括约450㎡的山茶油加工坊及100㎡大米加工坊建设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控制价:567631.3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
3.2或者投标人为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需到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止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浏阳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备案表复印件到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村民委员会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2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高坪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高坪镇通知公告栏中”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
联 系 人:黄彪
电 话:13907483613
招标代理:湖南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劳动北路119号4楼
联 系 人:彭秀娟
电 话:13574806154
浏阳市高坪镇志民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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