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淮川街道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 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淮川街道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5日
淮川街道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供养(以下简称特困)动态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保障对象识别更加精准,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2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浏民发〔2024〕20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开展居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审范围
2024年6月所有在册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
二、年审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10月15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居民低保和特困对象年审工作组,下设评估组和审核组。
(一)评估组
组 长:张泱泱
副组长:张 磊
成 员:寻 真 黎晓燕 甘本余 刘国强 曹建国
周 伟 詹 子 陈 鹏 卢亚威 戴金梅
叶日丽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民政专干、居民代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召集评估会议,听取各方收入计算项目与标准意见,确定具体项目与标准,解决实际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确定的计算评估项目与标准进行公示。
(二)审核组
组 长:张泱泱
副组长:张 磊
成 员:刘国强 黎晓燕 曹建国 周 伟 卢亚威
詹 子 甘本余 陈 鹏 戴金梅 叶日丽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民政专干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低保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初步审核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年审工作分四个阶段、十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培训。6月底召开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审动员培训大会;各社区召开动员培训、工作部署会议,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
(二)申请受理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30日)
2.新申请对象。年审期间,新申请对象按低保、特困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3.在册对象。严格按年审程序做好救助对象的分类复核工作,填写分类复核审批表,形成闭环管理。对低保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的佐证(说明)材料、重新核算保障金额,按程序规定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手续,并将审核确认结果和变更(停发)保障金的理由书面告知低保人员。特困对象需核实是否符合继续保障条件,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应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和村(居)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
(三)调查评议阶段(2024年8月1日至9月15日)
4.调查核实。对辖区内所有申请对象和已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进行信息全覆盖比对,并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准其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
5.计算评估。按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所定的评估项目和标准,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计算和评估,核定拟保障金额。
6.民主评议。组织社区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对民主评议结果争议较大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7.张榜公示。组织社区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居住)所在地的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需加盖街道公章,公示内容应包括对象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审核审批阶段(2024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
8.低保对象。对需变更(停发)保障金的家庭,社区应及时报街道为低保家庭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手续,将审核确认结果和变更(停发)保障金的理由书面告知低保人员,并组织审批通过的对象进行签字认证,认证后将审批结果录入社会救助平台。
9.特困对象。街道将审核确认后所有特困对象的一户一档资料报市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审批盖章。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街道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和社区或供养服务机构,并组织审批通过的对象进行签字认证,认证后将审批结果录入社会救助平台。
10.确认公示。经审批确认后的低保、特困对象由街道在对象所属社区居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应加盖街道公章,公示内容应包括对象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年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突出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年审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低保核算中非生活性固定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全面落实救助家庭就业帮扶渐退机制,确保应保尽保,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做好与低保经办人员或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救助对象登记备案。
(三)完善工作资料。将低保、特困清退人员及时在《近两年退出低保或申请低保(含口头申请)未获批准对象台账》上进行登记。对清退对象中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收入家庭监测范围。要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对低保、特困档案按一户一档要求全面整理归档,并统一保存到街道专用档案室。
(四)强化结果监督
街道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社区的年审结果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一是查实施方案、收入计算评估按标准是否落实到位;二是查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核算是否准确;三是查审批程序、流程是否规范;四是查动态管理是否到位。抽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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