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方案》《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长沙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工作方案》《浏阳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农民自己解决好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三)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新形势完善生产关系,立足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

二、目标任务

我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包试点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5年6月6日前完成)

1. 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荷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抽调各联村组长,自然资源所刘涛,平安法治办公室连露、苏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叶建、尹湘林、赵光荣、刘敏、宁君娥等专职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叶建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尹湘林任副主任。

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3. 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合力推动延包试点工作落实。

财政办公室:统筹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平安法治办公室: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纠纷调处,防范和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发生越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土地延包试点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政策研究与宣传、试点动员与部署、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督导与落实。协助处理因土地延包可能引发的与水利设施相关的纠纷。配合做好退耕还林情况认定,协助处理因土地延包可能引发的与林地相关的纠纷。负责各类延包档案资料的整理入档。

荷花派出所:协助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和身份信息核查比对,对涉土地承包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符合治安调解情形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

荷花自然资源所:共享征地变更数据、新增地源数据、耕地“国家认定的土地年度变更最新数据”、正射影像图、地类等信息资料,共同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时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技术服务单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摸底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提供农户承包地信息测绘、信息数据纠错变更等技术指导。

4.开展宣传培训。利用宣传栏、村级微信群、标语横幅等形式,将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集中学习、外出考察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乡村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11日前完成)

街道组织召开部门、村、组级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详细解读延包政策、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压实村、组工作责任。村组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将延包政策和工作流程传达到所有成员,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9月底前完成)

按照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稳步实施延包试点工作。

1. 成立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工作小组成员候选名单2025年6月11日前报街道审核确认。

2. 摸底核实情况。(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情况。摸底核实工作由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3. 制定延包方案。(2025年6月底前完成)村级摸底核实工作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街道预审,并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街道审查和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4. 开展信息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分类处理,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地信息测绘等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并出具测绘调研报告。调查内容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等变化。调查结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

5. 审核公示资料。(2025年7月底前完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6. 签订承包合同。(2025年9月底前完成)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组织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合同后农户可自行下载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

7. 完善登记颁证。(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文件要求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共享。原有证书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加盖新的承包期限专用章,在新的承包期内按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有效。二轮延包试点中涉及变更、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由发包方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和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其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由省农业农村厅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完成后生成《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

8. 做好资料归档。(2025年11月底前完成)二轮延包试点中形成的资料,按照二轮延包试点档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将其整理归档,包括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并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延包试点任务完成后,各级组织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回头看”,全面排查和整改延包数据信息不准、暂缓延包、超比例预留机动地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财政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荷花派出所、荷花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推进延包试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村、组承担延包试点具体责任,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要做细做实摸底核实、审核公示、合同签订等基础性关键环节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会议、宣传单、公示栏、新媒体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土地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阐释,确保延包政策落地落实。

(四)保障试点经费。统筹使用上级3元/亩的试点经费,街道、各村(社区)按照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用于试点工作,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禁止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五)强化风险防控。要从严把握“大稳定”和“小调整”的关系,不得打乱重分,不得推倒重来,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不能以“小调整”之名行“大调整”之实。出现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在个别农户之间做适当调整。要妥善处理无地少地生活困难农户承包权益保障、新增地源管理、消亡户认定及其承包地处置、外嫁女等少数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化解延包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密切关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分析研判,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和上报。

(六)实施考核问责。对延包试点工作进度迟缓、土地承包信息正确率低、土地承包到户率低、承包合同网签率低、涉密信息资料管理不严,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或延包政策、简化或不按试点工作规范操作、未经他人授权代签名致使农户承包经营权益受到侵害、发生越级信访或群体性事件等情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