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伏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属)各单位,各站办所(中心、大队):
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将《龙伏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龙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龙伏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郴州调研以及对邵阳市大祥区发生一起深基坑塌方事件作出的有关指示精神,并举一反三、以点促面,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抓好我镇学校建筑及毗邻在建建筑工程及校园其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督促学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专班
成立龙伏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
顾 问:李中秋
组 长:牛春旭
副组长:寻 强 汪良柱 邹 强 胡宜博(常务) 罗 利
成员单位:民生事务办、应急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事务中心、平安法治办、自然资源所、教育发展中心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罗湘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柳建明同志、赵文同志为办公室干部,负责联络及开展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校建筑及毗邻在建建筑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025年11月4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排查结果要准、管控措施要严、分类整治要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学校建筑及毗邻在建建筑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生态事务中心要会同教育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照教育建筑清单逐栋进行排查核实,重点排查存在私搭乱建、违规加层、违法改扩建、装饰装修破坏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无勘察、无正规设计、无施工许可、无质量监督、无竣工验收、无消防审验等问题隐患的房屋;如有必要,督促房屋所有权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同时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抽查检查,重点核查、评估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鉴定质量;动态更新房屋信息,及时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鉴定情况等信息,根据房屋性质分别录入省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或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平台(简称危旧房系统或自建房管理平台);漏排房屋信息,须及时在危旧房系统增加图斑;用作教育培训的新增自建房,须在自建房管理平台中更新完善数据信息。生态事务中心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毗邻学校的在建建筑工程开展全面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挖细查严改,特别加强塔机安拆顶升作业、高处作业、临电作业、动火作业等施工环节以及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教育发展中心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学校整治任务或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治销号,形成闭环。
(二)做好校园重点领域全面摸排检查(2025年11月4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认真梳理前期排查工作情况,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错一处、不漏一个、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一是各类学校(含居民自建房内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幼儿园)的校舍、校门、校园围墙、教职工宿舍、在建工程、临时建筑、违章搭建物,学校及师生各类租用房屋、毗邻学校的在建建筑工程、校园周边用作生产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及违章非法建筑物等。二是建设年代久远、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房屋,以及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的校园校舍、围墙、操场、护坡护坎、校园周边山体等,对已排查出可能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要逐一上报教育发展中心,并与自然资源所衔接沟通,妥善处置应对。三是学校食堂、锅炉房等场所燃气设备设施,以及校园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各类特种设备。四是学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未设置满足需求且安全可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装防盗网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外窗、宿舍楼妨碍逃生的门禁设施,以及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动火作业等情况。五是严格排查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确保齐全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排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明确操作流程,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六是排查校内交通设施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规范车辆行驶与停放;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指引标识,上下课等重点时段是否安排专人疏导;制定防踩踏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严厉查处“黑车”非法营运及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2.排查方式。排查工作由教育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相关站办所、学校自查和部门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排查内容和重点,组织全面拉网式摸排检查。教育发展中心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寄宿制学生较多的学校和前期排查存在突出问题,以及未发现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生态事务中心要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含地下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销号。
(三)迅速开展整治(2025年11月15日前)
1.建立健全台账。教育发展中心应督促指导各学校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情况,对前期整治台账进行动态调整,认真录入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生态事务中心组织录入住建危旧房系统或自建房管理平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销号管理,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各学校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周边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督促整改到位。生态事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辖区内毗邻学校的在建建筑工程台账,并结合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完善分类整治。教育发展中心、各学校要坚持“分类处置、一处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手续不齐,经排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校舍,原则上应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特别要对3层及以上老旧教学楼进行结构安全检测。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要按相关标准加固;对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立即停用并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并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行处置,校舍安全未达标之前,不得安排学生入住,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对D级危房,须立即停止使用,尽快按有关规定申请整体拆除。要特别注意教学用房改用为学生宿舍、生活用房改用为教室等改变使用用途的建筑物,以及租赁校外房舍用作学生宿舍的情况,改造、租赁的房屋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此外,要对毗邻学校的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到位。
3.坚决管控风险。对校内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地质灾害点、燃气设备和其他特种设备,要设置围挡,张贴、悬挂明显的警示标识,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严防次生灾害。要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新建、改扩建、加高加层、装饰装修、搭建构筑物等行为,如有正在施工的必须立即停止。要高度重视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事故风险,对校内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检查。要继续把校舍安全状况作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审批设立的一票否决条件以及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首要内容。对房屋校舍不符合抗震设防、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依法依规关停。
(四)健全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加强规划、用地、设计、施工、改扩建、装饰装修、拆除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明确信息发布、风险管控、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避灾避险能力;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购置、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检验、检测等安全监管行为。要落实定期评估鉴定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邀请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教育发展中心、自然资源所、生态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港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学校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建筑安全工作负总责,须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举措,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处室、责任人,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
(三)强化督查问责。工作专班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学校按本工作方案明确的要求和时限完成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工作不力、排查不实,经查存在重大隐患但未列入清单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成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学校要对本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将隐患信息录入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各学校须将校园建筑及其他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完成情况,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填报附件2《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于2025年11月15日前报教育发展中心)和附件3《浏阳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于2025年11月5日前报教育发展中心)其他重大灾害险情应对处置情况另行专题报送。(联系人:教育发展中心柳建明;联系电话:13874964488;电子邮箱:453097205@qq.com)
附件:
1. 龙伏镇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解及检查表
2. 学校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汇总表
3. 浏阳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附件1:
龙伏镇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解及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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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检查情况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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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建筑与设施安全及毗邻在建建筑工程安全 |
对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建筑安全排查,重点对3层及以上老旧教学楼进行结构安全检测;全面核查楼梯、走廊、阳台、围墙等附属设施,发现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屋面漏水等隐患,第一时间采取加固、停用或拆除措施;检查体育器材(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桌等)及场地安全,确保设施牢固可靠。 对毗邻学校的在建建筑工程开展全面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挖细查严改,特别加强塔机安拆顶升作业、高处作业、临电作业、动火作业等施工环节以及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 |
教育发展中心牵头,生态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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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消防安全方面 |
严格排查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确保齐全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排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
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应急事务中心、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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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明确操作流程,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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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用火用电用气方面 |
检查校园燃气管道、灶具等设施,用气场所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定期清洗厨房烟道,防止油渍积聚引发火灾。 |
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应急事务中心、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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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使用明火,规范电器产品使用与线路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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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与防踩踏措施方面 |
加强校内交通管理,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规范车辆行驶与停放;完善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指引,上下课等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疏导;制定防踩踏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 |
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应急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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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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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黑车”非法营运及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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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资质合格、车辆安全状况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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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方面 |
排查校园周边施工工地、深基坑等安全隐患,督促落实防护措施;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网吧、电竞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活动场所;联合开展紧邻校园商住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防范火灾等风险向校园蔓延;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牌。 |
教育发展中心牵头,应急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安法治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配合。 |
附件2
学校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汇总表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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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校内校舍排查情况(栋) |
校外建筑排查情况(栋) |
特种设备排查 (台套) |
地质灾害隐患(处) |
消防隐患(数) |
学校责任部门负责人 |
填报联系人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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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校舍栋数 |
累计排查栋数 |
排查 完成 百分 比 (%) |
三层及以下栋数 |
三层以上栋数 |
楼顶加层栋数 |
周边扩建栋数 |
楼内建夹层栋数 |
改变承重结构栋数 |
初判存在隐患楼栋数 |
安全评估鉴定情况 |
已采取整治措施情况 |
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
政府 与学 校之 间是 否共 享隐 患信 息 ︵是或否︶ |
隐患信息是否通报告知师生︵是或否︶ |
初判存在隐患数量 |
经核实存在隐患数量 |
已 取修、拆除、更 等 施量 |
初判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数量 |
经核实存在隐患数量 |
已整治 |
初判存在消防隐患数量 |
已整治 |
姓名 |
电话 |
姓名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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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鉴定 确认存在隐患 |
经评估鉴定确认没有隐患楼栋数 |
楼栋数合计 |
已采取工程措施 |
已采取风险管控 措施 |
楼栋数合计 |
其中: | ||||||||||||||||||||||||||||||||||||||
|
楼栋数 |
A/B级房屋 |
C级房屋 |
D级房屋 |
楼栋数小计 |
维修加固 |
拆除 |
楼栋数小计 |
已封闭停止使用楼栋数 |
未封闭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楼栋数 |
属地政府排查 |
学校排查 |
政府与学校联合排查 |
师生反应 | |||||||||||||||||||||||||||||||
|
栋数 |
面积(平米) |
栋数 |
面积(平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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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L9 |
L10 |
L11 |
L12 |
L13 |
L14 |
L15 |
L16 |
L17 |
L18 |
L19 |
L20 |
L21 |
L22 |
L23 |
L24 |
L25 |
L26 |
L27 |
L28 |
L29 |
L30 |
L31 |
L32 |
L33 |
L34 |
L35 |
L36 |
L37 |
L38 |
L39 |
L40 |
L41 |
L42 |
L43 |
L44 |
L45 |
|
XX (示例) |
100 |
100 |
100% |
45 |
55 |
10 |
20 |
5 |
5 |
45 |
20 |
14 |
4 |
2 |
25 |
20 |
10 |
7 |
1200 |
3 |
1500 |
10 |
2 |
8 |
35 |
25 |
5 |
0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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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相关列逻辑关系如下: L2=L5+L6,L11≥L7+L8+L9+L10,L11=L12+L16,L12=L13+L14+L15,L17=L18+L23,L18=L19+L21,L23=L24+L25,L26=L27+L28+L29+L30。
2、已采取工程措施的栋数指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的措施的楼栋数;已采取风险管控的栋数指暂时未采取工程措施,但采取停止使用、设立警示标识等风险管控措施的楼栋数,以上两项不重复统计。
3、此表填报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亲笔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请各学校(中心汇总辖区)于11月15日前报电子档+纸质档至教发中心,联系人:柳建明)
附件3:
浏阳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党政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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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名称 |
检查 项目 |
检查 时间 |
检查人 (手签) |
隐患描述 |
整改 措施 |
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复查 时间 |
复查 结果 |
复查人 (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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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建筑与设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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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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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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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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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周边摸排 |
||||||||||
|
其他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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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各学校、幼儿园须严格对照通知要求逐条逐项开展检查(其中校园周边仅填检查时间、检查人和隐患描述即可),检查人、复查人栏目必须由检查人签字确认;2.截止报送时间,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复查时间”“复查结果”“复查人”三栏无需填写。3.请各学校(中心汇总辖区)于11月4日前交纸质档到教发中心,在线填报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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