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永安镇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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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永安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长沙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浏阳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要求,到2026年年底,永安镇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建立健全“还田为主、离田为辅”的“一村一策”长效机制,打造高效、可持续的秸秆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完整的秸秆原料化利用高值产业链,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永安样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永安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

组  长:周建国    王  超

副组长:周亮明    杨  斌    张  勇    王云湘    盛元芝  

            胡  鹏    龙强军    孔爱国    陈初妍    黄双鹤 

            王志华    张海红    余  鸣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纪检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应急事务中心、永安派出所、各村村民委员会。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曾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调度。

三、利用方式

全镇中晚稻面积38364.17亩,各村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挂图作战、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

(一)早稻秸秆。采取农户自主粉碎还田,灌水翻耕模式。

(二)中晚稻秸秆。以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为主,打捆离田利用、翻耕、绿肥等利用为辅。

(三)油菜秸秆。以粉碎还田为主,转运收集为辅。

(四)其他农作物秸秆。玉米、大豆等其他农作物秸秆,采取粉碎还田与饲料化(玉米青贮加工)、肥料化(制作有机肥)等多元化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资源高效转化。

四、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子,建立电子化台账。以村为单位对种植情况(早中晚水稻、油菜、其他作物),还田和离田面积(到户)、收储网点建设情况、产业化服务主体情况、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情况、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建立电子化台账。

(二)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力度;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中晚稻水稻秸秆推进低茬收割粉碎还田1.67万亩、打捆离田0.65万亩、翻耕还田0.43万亩、绿肥油菜种植面积0.9652万亩。

(三)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构建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的多元高值化利用格局。开展秸秆饲料营养价值提升技术攻关,建设区域性秸秆饲料产业集群;支持发展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为原料的能源工程项目;支持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技术。

五、重点工作

(一)宣传引导。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及时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并对拟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按要求予以公示,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区域划分。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合理划分中晚稻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翻耕还田、绿肥种植区域及面积,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一村一策。各村负责制定本村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动员、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本村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

(四)责任区分。采取联村领导带领联村组加强各村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村党总支书记和农业专干具体负责制度。

六、扶持政策

(一)支持还田离田作业。对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不高于15公分、切碎不超过10公分,无焚烧痕迹),上级每亩补贴15元;对翻耕作业的,每亩补贴45元(同一地块与油菜、烤烟翻耕补贴不重复);对秸秆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作业的,每亩补贴20元。同一丘块不重复补贴,利用浏阳市区域外秸秆不予补贴,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予补贴,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翻耕作业补贴面积核查以北斗数据为准。

(二)支持设备购置。对新购秸秆还田、离田相关设备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本年度新购牵引式秸秆打捆机,在我镇完成1400亩以上打捆面积的农机合作社,优先给予上级项目申报。

(三)支持收储体系建设。支持各村利用废弃、闲置场地,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秸秆收储运中心和网点。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要立刻投入使用,做到应收尽收,供应就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七、保障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农机调度、资金投入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财政办公室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生态事务中心负责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需求。各村负责落实镇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形成“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到户”的责任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有力有序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