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26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邀标公告
因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需要,现决定对浏阳市2026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鱼苗采购实行供应商遴选,在36.5万元采购金额前提下,采用“不少于计划采购数量要求、数量多者中标”的定标原则选定本次苗种及服务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浏阳市2026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鱼苗采购
二、采购单位: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三、采购方式:自行招标采购
四、预算金额:365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计划采购苗种规格和数量
1. 个体为10厘米以上的青草鱼淡水广布种20万尾(其中:青鱼10万尾、草鱼10万尾);个体为5厘米左右的鲢鳙鱼淡水广布种60万尾(其中:鲢鱼30万尾、鳙鱼30万尾),个体为10厘米的湘华鲮区域性物种8万尾。合计88万尾。
2. 个体为10厘米的细鳞鲴、唇䱻、花䱻区域性物种45.1万尾(其中:细鳞鲴33.1万尾、唇䱻6万尾、花䱻6万尾)。
以上计划采购放流鱼类数量合计133.1万尾。
(二)报价(数量)表(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放流淡水广布鱼种须选用纯正长江水系的原种子一代;放流区域性物种湘华鲮、细鳞鲴、唇䱻、花䱻苗种须从具有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单位引进或从本地天然水域采捕亲本进行繁育获得子一代,以保证品质纯度。增殖放流鱼苗种需经检验检疫合格,规格合格率不低于90%。
2.报价包括所有采购的鱼种苗(含税金、搬运、运输、鉴定、检测、检疫、标识等费用)。
3. 按本次鱼类人工增殖放流要求提供合格鱼苗种和服务,并提供供苗能力承诺书,见附件2。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2. 放流水生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须为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znyj.nftec.agri.cn/homepage/index)公布的湖南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生产供应单位。
七、时间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受邀参与投标的,请于2026年5月7日9:00时前到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参加投标(联系人:李海波,电话:0731—83626566),如遇特殊情况投标往后顺延。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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