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城区道路违停机动车辆实施抄牌管理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在城区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步行街、桥)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一律张贴违法停车告知书(又称“抄牌”),并将违法车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浏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6月21日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