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供气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上级预案要求,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补齐应急处置短板,规范燃气突发事件应对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浏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浏阳市供气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二、必要性说明
1.落实法律法规硬性要求。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编制燃气专项应急预案,建立燃气应急储备与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市、乡镇(街道)、企业三级预案衔接体系,落实上级预案备案管理要求,补齐我市燃气专项应急制度短板。
2.防范市域燃气安全现实风险。我市管网覆盖范围广、燃气经营企业多、居民及工商业用气体量大,燃气储存、输配、使用环节存在多重风险,亟需一套体系完整、流程清晰、权责明确的专项预案统筹处置各类燃气突发事件。
3.理顺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燃气事故处置涉及城管、应急、消防、公安、卫健、交通、生态环境等多个职能部门,以往存在职责边界模糊、联动处置流程不规范、现场指挥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定本预案可统一指挥架构、细化部门分工、规范预警、响应、善后全流程处置举措,提升多部门协同救援实战能力。
4.保障民生稳定与城市运行。燃气是居民生活、学校医院、餐饮、公共交通等领域基础能源,一旦发生大面积供气中断、爆炸泄漏事故,将直接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扰乱城市正常运行。通过预案建立分级保供、应急抢险、人员疏散、善后救助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社会影响。
三、可行性说明
1.政策体系支撑完备。国家、省、市已出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城镇燃气管理系列法律法规及省级燃气专项预案,为我市预案编制提供完整上位依据,可实现上下级预案无缝衔接。
2.现有应急资源基础扎实。全市现有11家燃气经营企业,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车辆、燃气检测仪、防爆设备、空气呼吸器等成套应急物资;建成LNG应急储气设施,储备充足调峰气源;消防、医疗、交通、公安等部门具备成熟应急救援力量,可满足预案落地执行硬件条件。
四、制定经过说明
为保障《浏阳市供气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专业性,2025年10月23日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浏阳市供气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11月26日出具预案初稿,市城管执法局内部先行审议;11月27日、12月11日分两轮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首轮收集修改意见后交由第三方修订,第二轮无异议。12月18日报送市应急局审核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订。12月29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依据评审意见完成第三次修订,2026年1月4日形成修订稿。
2026年1月13日、3月12日两次报送市应急局复核,结合3月9日、5月26日先后反馈的审核意见完成第四轮修订。
五、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
(七)《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八)《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20年修正)
(九)《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
(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有关规定
六、主要内容
《预案》构建了“总则—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完整闭环应急管理体系,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明确编制目的、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城镇燃气供气、输配、储存、使用环节事故,不含长输管道分输站事故),确立生命至上、统一联动、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四项工作原则,厘清本预案与省、市总体预案、乡镇及企业预案的衔接关系。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设立市级供气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设置;划分指挥部、办公室、各职能部门、专家组、抢险队伍、乡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工商用气单位分层分类应急职责;规范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组建模式,设置综合协调、救援处置、后勤保障、调查评估、宣传报道、善后六大专项工作组,细化各组现场处置分工。
(三)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按照伤亡人数、停气规模将事故划分为Ⅳ、Ⅲ、Ⅱ、Ⅰ四级,规范预警研判、发布、调整、解除全流程操作标准,明确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主体、渠道、内容。
(四)应急响应。规范事故首报、续报、总报三级信息报告流程、时限与报送要素;明确属地、企业先期处置要求;匹配事故等级设置四级应急响应,细化各级响应处置行动;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制定疏散警戒、现场救援、医疗救护、动态监测、现场清理专项处置措施;规定响应升级、跨区域求援、信息统一发布、响应终止审批流程。
(五)后期处置。明确事故善后处置主体、群众安置、物资补偿、保险理赔工作要求;规范事故处置结束后的原因调查、责任认定、损失评估、经验总结上报流程。
(六)应急保障。从应急气源、供气顺序、经费、通信、应急队伍、物资、医疗、交通、治安、气象十个维度建立全链条保障机制,明确保供顺序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居民生活用气;附全市燃气企业抢险队伍、应急物资、联络单位台账,实现应急资源可视化、可调度。
(七)监督管理。建立应急工作奖惩机制,对迟报瞒报、失职渎职行为追责,对隐患排查、抢险救援先进予以表彰;明确年度宣传、常态化培训、三类应急演练(桌面、功能、综合)硬性要求,每年至少组织1次市级综合演练。
(八)附则与附件。规定预案每5年定期修订及动态修订触发情形,要求燃气企业配套编制保供、管线、场站、现场处置等专项预案;明确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配套应急指挥部架构图、处置流程图、抢险队伍表、物资分布图、成员单位联络表、各类审批附表等实操附件,提升预案落地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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