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围山镇委员会 大围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围山镇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中共大围山镇委员会
大围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围山镇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镇属各办(中心、大队),相关驻镇单位,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大围山镇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围山镇委员会
大围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大围山镇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
为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
一、严守安全工作政治原则
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把安全生产贯穿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镇党委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各村、各部门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杜绝“重发展、轻安全”的错误倾向。对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力的,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二、抓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厘清属地与行业监管职责边界,明确各办、中心、站所的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实行“分片包干、分线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做到监管无盲区、责任无空档、履职无缺位。对因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导致监管真空引发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必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专职安全生产信息员,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风险点实行全覆盖排查。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齐配足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必须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日常安全巡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
四、从严落实追责问责机制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倒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领导分管责任。对重大隐患放任不管、整改不力的,视同发生事故进行追责。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由镇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监管部门,原则上取消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或减少部门评优名额,对责任缺失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村书记(主任)及有关村干部责任。
五、全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
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工贸企业、校园商超、农田水利、防汛地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排查,企业每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一隐患一台账”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一般隐患必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重大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重新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从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作业、违法建设、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黑校车”“黑出租”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七、坚决纠治安全执法宽松软乱象
端正监管执法态度,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走过场式检查。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坚持“依法从严、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并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村必须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实训、法规学习和实战练兵,提升隐患排查、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和依法履职的综合能力。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防护用品,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胜任工作的及时调整岗位。
九、健全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制度,对举报属实的,根据隐患等级和违法情节给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主动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共治”的安全生产格局。
十、统筹兼顾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
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中,必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坚决杜绝引进高风险、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在推进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必须将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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