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伏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长沙市、浏阳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进一步纵深推进“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重拳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打击”的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联合打、网格管、重点盯、群众防”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伏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人员明确如下:
顾 问:李中秋
组 长:牛春旭
副组长:李 倩 吴振儒 陈 静 张 轲 寻 强 林晓炜(常务)
姜 新 熊 樱 胡宜博 潘乘风 汤晓登
成员单位:各站办所(中心、大队)、各村、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农电站、中国邮政(龙伏营业所)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事务中心,由林晓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晓峰同志兼任副主任。
组长负责总体指挥和决策,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并负责任务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执行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重点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生产环节
重点场所、人员:重点排查在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和出租房屋、农村自建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厂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各联村组、各村)
(二)经营、储存环节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整治仓库外部安全距离不足、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或异地储存、向零售经营者供应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其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烟花爆竹等。(责任单位:应急事务中心)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重点排查整治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下店上宅”、有楼梯或洞口与其他房间相通、安全出口不足或疏散通道不畅、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或异地储存、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店外摆放、店内吸烟或有明火、经营者在周边违规燃放试放、重点时段未落实专人现场盯守看护等。(责任单位:应急事务中心)
3.重点场所、人员:重点排查在闲置房屋、储藏室、集装箱、车库等重点场所,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各联村组、各村)
(三)运输环节
1.道路卡口、运输车辆:重点排查在道路卡口,使用普通货车特别是零担货运企业所属车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承运车辆等不具备资质的车辆,无证非法运输或夹带运输烟花爆竹。(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应急事务中心、各值班组)
2.寄递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未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违规收寄烟花爆竹等。(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
1.周密部署。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召开部门、企业会议,各联村领导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召开村级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精细安排。
2.广泛宣传。根据各村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屋场夜话、流动车载宣传、村村响广播、微信群、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事项要求,通过大力宣传,让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打非治违”人人参与。
3.举报有奖。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凡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并经查证属实的,按危害严重程度经审核审批后给予10000—50000元奖励。
(二)排查整治(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全面排查。镇村网格干部按照所联系的网格(附件1),采取进村到组入户的方式,按照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个建筑物的要求,每个楼层、每个房间都要全面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和真空地带。
2.登记造册。网格干部要把自己所联系网格的所有住户、每栋房屋的排查情况等按要求登记清楚形成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归档上报。网格干部排查登记台账以村为单位汇总,形成村级排查登记台账,每天15:00前简要汇报当天排查数据情况至镇应急事务中心。
4.依法打击。在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上报,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坚决予以治安拘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常态坚持。网格干部每个月对管辖网格完成一次全覆盖排查,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排查频率,填写《龙伏镇2026年__月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排查汇总表》(附件2),经村书记、联村组长、联村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联村组长于每月30日前交至镇应急事务中心。
(三)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工作专班选取典型案件,以适当形式向全镇公布,通报整治成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针对问题隐患,剖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5·4”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清醒认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整顿期间订单外溢、非法生产反弹的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工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和“包村、包户、包人”网格化排查机制。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打非”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排查见底不留死角。各成员单位要聚焦非法生产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清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档案,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屋。要充分运用无人机航拍、用电异常监测、外来人员车辆监控等技术手段,实行空地一体排查,提高排查精准度和覆盖面。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起、核实一起、奖励一起,让非法窝点无处藏身。
(三)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要在乡镇进出要道、高速出入口、国省道设卡,重点查缉厢式货车、面包车、封闭式三轮车等可疑车辆,严厉打击无证运输、一证多运、伪装运输等违法行为。要同步严查物流寄递渠道,严防烟花爆竹进入物流寄递环节,坚决斩断非法产品流通链条。要以经营环节为突破口,对“超标违禁”和非法的烟花爆竹产品追根溯源,深挖非法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所有查获案件均应依法从重追究组织者、参与者、协助者的法律责任。
(四)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因排查整治走过场、弄虚作假致使非法生产存在的,或群众举报属实、上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充当非法生产“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彻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镇纪委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约谈、警示曝光。
同一年度内,上述人员工作如有变动(职务、分工、联村调整等),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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