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浏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长沙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长教通〔2026〕8号)、《浏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浏阳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浏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由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邹 芳
副组长:罗金卫张 健刘开义 苏启平(常务)
李筱端 李克助
组 员:鲁国荣 肖 力 陈志高 罗渐长 熊文娟
傅 健 何绍益 周 晓 张 浩 龙 莹
杨述玖 张桂红杨 雨 郝贻奇 罗曝忱
吴定淑 王挺攀甘茂成 李友祥 陈 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启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绍益、熊文娟、甘茂成、李友祥、陈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彭育智、易振祥、陈志喜、李新源、邓遥英、李洪福等同志为成员。
明确联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职责,确保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
联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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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联校局班子 成 员 |
联校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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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艺术学校、 长郡浏阳、新弘、金阳 |
邹 芳 |
综合办公室、 监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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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十一中、职业中专 |
罗金卫 |
财务科、规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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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十中、唯美、嗣同 |
张 健 |
审计科、安保科、 后产办、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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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三中、四中、新翰 |
苏启平 |
人事科、普教科、 党建办、教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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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八中、九中、景雅、 高级技工学校 |
李筱端 |
职教科、督导室、 教育工会、考试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二、招生对象
必须参加浏阳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才有资格参与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在本市学籍所在地学校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好学籍异动的回浏应届初三毕业生(需到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浏阳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艺术等考试考查))。
3.已参加历届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不能参与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三、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12958人。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9828人,其中文化生8812人,特长生1016人(含科技创新特长生184人、体育特长生241人、艺术特长生591人)。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130人,其中市内计划招生2427人(含文化生2256人、体育特长生77人、艺术特长生94人),市外计划招生703人。
浏阳市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为300人。
新增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会计、导游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机电方向与电子方向)四个专业招生计划为100人。录取时不分专业,入学后由学校根据学生意愿与办学实际统筹安排专业。
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下表:
四、志愿填报
1.实行公布成绩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7月3日公布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实行网上志愿填报的办法。各初中学校组织召开学生志愿填报会议,宣讲相关政策。7月3日-5日,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参照《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及填报说明》,登录“浏阳市高中招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http://hn.lyedu.com.cn/zytb)进行志愿填报。7月5日下午4:00为学生网上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
3.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办法。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分为两个批次,学生在每个批次最多可以填报18个平行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
一批志愿:
城区初中学校(浏阳河、集里、新屋岭、道吾、关口、荷花、艺术学校、新文、嗣同、新弘)和石齐学校、外地回浏的学生可在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雅礼·浏阳二中、五中、六中、十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14所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填报时可以空余志愿,下同)。
全市其他初中学校的学生可在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10所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获得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艺术学校体育预录资格或体育合格证的学生在填报文化生志愿的基础上,还可以填报相应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志愿。
获得艺术合格证的学生在填报文化生志愿的基础上,还可以填报田中、长郡·浏阳、三中、艺术学校等4所学校具有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艺术特长生志愿。
二批志愿:
城区初中学校(浏阳河、集里、新屋岭、道吾、关口、荷花、艺术学校初中部、新文、嗣同、新弘)和长郡·浏阳初中部、石齐学校、外地回浏的学生二批志愿可在四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13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溪江、古港、三口、高坪、永和、七宝山六所初中学校的学生二批志愿可在三中、十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张坊、小河两所初中学校的学生二批志愿可在三中、四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澄潭江镇(澄潭江、大圣、山下)三所初中学校的学生二批志愿可在雅礼·浏阳二中、十一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洞阳、北盛两所初中学校具有洞阳、北盛户籍的学生(不含回浏学生)二批志愿可在长郡·浏阳、六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8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两所初中学校非洞阳、北盛户籍的学生二批志愿可在六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7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其他初中学校学生二批志愿可在辖区公办普通高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等7所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文化生中选择填报文化生志愿。
获得体育合格证或预录资格的学生在填报文化生志愿基础上,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志愿。
获得艺术合格证的学生在填报文化生志愿基础上,还可以在二中、四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等普通高中学校选择填报具有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艺术特长生志愿。
特别提醒:
(1)中考成绩达到当年全市普通高中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一中、田中创新班学生和获得长郡·浏阳、三中两所普通高中学校科技创新特长生预录资格且中考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直接录取到对应高中学校,无需进行志愿填报,也不再参与后续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市教育局将在7月3日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2)填报艺术特长生志愿的学生必须获得相应专业艺术合格证。填报体育特长生志愿学生必须获得相应普通高中学校体育预录资格或体育合格证。获得体育、艺术合格证或体育预录资格的特长生未在相关批次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3)由于采用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根据本人就读意愿合理选择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志愿排列顺序。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批次的学生在生物学、地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入围的前提下,按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高者优先投档。每个学生投档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排列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如果该批次所有志愿填报的普通高中学校均没有计划空余,学生只能参加后续批次的招录。
(4)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录取一次,一旦被前一批次某所高中录取,则不能再被后续批次的学校(含职业高中学校)录取,为防止被不愿意就读的学校录取,学生在每个批次的志愿填报时可以有志愿空余。
4.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打印成纸质文档,经学生、家长确认,再由学校审核盖章(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不能由班主任代为审核)签字后,一律不得更改。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阻止学生自主选择填报志愿学校和志愿顺序。除各普通高中预录的科技创新、体育特长生外,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招生或预录协议。严禁任何学校、教师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代填、篡改志愿。
5.各初级中学将所有学生的普通高中志愿信息汇总表经核对确认后,打印一式两份,由学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再由学校审核盖章后,一份在学校公示,一份于7月6日连同学生、家长确认签字后的学生个人志愿表一起交普教科存档。
6.除已被正式录取的科技创新特长生(含已被正式录取的创新班学生)外,所有在全市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都必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凡未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如果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生放弃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放弃志愿填报说明并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
五、优待政策
政策性优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依据
1.根据《长沙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长教通〔2026〕8号)精神,2026年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120分,英语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生物和地理学科不再以分数方式呈现,调整为以等第入围方式参与录取。
录取一中、田中,生物学、地理成绩均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长郡浏阳、三中,生物学、地理成绩至少一科达到B等及以上,且另一科不能为D等;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无等级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多允许有两个B等,没有C、D等,才有资格参与一中、田中一批文化生招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多有一个C等,才有资格参与长郡·浏阳、三中一批文化生招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的学生,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录取。
2.教育局根据全市学生成绩分别划定文化生(含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不含各校预录的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生(含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2设定;体育特长生(不含各校预录的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设定;各校预录的体育特长生由各招生高中学校自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市教育局按照录取批次顺序,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结合学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照以下规则依次择优:
(1)生物学、地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入围。
(2)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成绩。
(4)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七、录取批次
1.一中、田中创新班学生和长郡·浏阳、三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经教育局公示确认且中考成绩符合招录要求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不再参与后续普通高中的招录。
2.一批志愿: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面向全市初中学校招收的文化生和体艺特长生,艺术学校招收的体艺特长生,其他普通高中(雅礼·浏阳二中、五中、六中、十中)在城区初中学校(浏阳河、集里、新屋岭、道吾、关口、荷花、艺术学校初中部、新文、嗣同、新弘)和石齐学校、外地回浏学生一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民办普通高中在一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
3.二批志愿:公办普通高中在辖区初中学校、部分公办普通高中(四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在城区初中学校(浏阳河、集里、道吾、关口、荷花、艺术学校初中部、新文、嗣同、新弘)和长郡·浏阳初中部、石齐学校、外地回浏学生二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长郡·浏阳在洞阳、北盛两所初中学校二批志愿招收具有洞阳、北盛户籍(不含回浏学生)的文化生;三中在张坊和小河两所初中学校二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雅礼·浏阳二中在澄潭江镇三所初中学校(澄潭江、山下、大圣)二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十中在三中辖区六所初中学校(溪江、古港、三口、高坪、永和、七宝山)二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雅礼·浏阳二中、四中、五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在全市招收的体艺特长生;新翰、唯美、嗣同、景雅、新弘、金阳、已备案的市外民办学校等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二批志愿招收的文化生和体艺特长生;职业中专在全市二批志愿招收的综合高中班学生;高级技工学校在全市二批志愿招收的对口高考班学生。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学籍为普高学籍;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学生,录取不分专业,录取后由学校根据学生意向和学校实际进行专业统筹安排,学籍在高级技工学校注册,为技工类学籍,根据省、市相关学籍政策,不能转为普高学籍。
4.征集志愿:在第二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综合高中班)及高级技工学校(对口高考班),根据实际情况,经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参与文化生征集志愿招录。
八、录取办法
1.实行择优录取的办法。市教育局依据生物学、地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入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结合学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的学生按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2.尊重学生志愿。学生在每个志愿批次最多可以填报18个平行志愿。每个学生投档时,根据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和志愿排列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果该批次所有志愿学校均没有计划空余,学生只能参加后续批次的招录。为避免学生被不愿意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学生在每个批次计划可以有志愿空余。
3.辖区调剂计划不分配到具体学校,录取时根据辖区内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和志愿填报情况,与到校计划同步录取。由于录取设置有最低控制分数线,如果某初中学校因教学质量不理想而导致辖区到校计划剩余,其剩余的招生计划不在该初中学校顺延录取,由普教科收回后与辖区调剂计划合并调剂录取。
4.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在各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有普通高中在二批录取中因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因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招生计划参与到征集志愿文化生的招录。民办普通高中在征集志愿录取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调整以教育局公布为准)。如果各普通高中通过征集志愿招录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组织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填报和招录。
5.所有按照要求进行了志愿填报的学生,实行最多只能录取一次的办法。学生一旦被某批次的普通高中录取,则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含职业高中学校)志愿的招录。除科技创新特长生以外,未参加志愿填报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6.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按浏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浏阳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各校体育特长生的预录资格只作为该生具备对应学校的特长生志愿填报资格,非正式录取。
7.艺术特长生需要参加特长生测试并获得合格证。教育局于5月中下旬按《浏阳市2026年初升高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并及时公布合格证名单。录取时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2026年开始初升高艺术特长生合格证不再划分优秀、合格等第,只划定合格等第。
8.科技创新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按《浏阳市2026年普通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自主招生办法》实施。
9.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按《浏阳市2026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附件1)实施。
10.外地回浏学生参与第一批次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录取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一中、田中、长郡·浏阳、三中的最低分数;参与第一批其他普通高中(雅礼·浏阳二中、五中、六中、十中)录取时,与城区初中学校和石齐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参与第二批次录取时,与城区初中学校和长郡·浏阳初中部、石齐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凡未在长沙市参加2025年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外地回浏学生,必须参加浏阳市组织的2026年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11.学生享受了优待政策后,对所在初中学校录取结果有影响的,该生的录取不占用普通高中在该中学的招生指标。
12.凡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活能够自理或生活不能自理但家长愿意陪读的残疾学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拒录。
13.市教育局将严格招生纪律。对普通高中招生,由教育局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凡是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由普通高中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且不能取得高中学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除各校预录的科技创新和体育特长生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严禁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擅自接收被我市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严禁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未参加2026年浏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14.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浏阳市域内按划定范围招生,保障本地适龄学生入学需求。民办普通高中需要跨市州招生的,必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县(市)招生的,必须报长沙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应报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批,不得另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出具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
15.自2026年起,第一批次的雅礼·浏阳二中、五中、六中、十中在城区(含石齐学校和外地回浏学生)的招生计划不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依据城区学校(含石齐学校和外地回浏学生)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结合学生一批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16.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浏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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