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及过程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基础。20261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会市司法局启动2026年度目录编制工作,向各部门、镇街征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收到建议事项7项,经认真研究并组织开展立项论证和审查后,决定保留其中2项编制形成《浏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现《目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根据规定予以公布。

二、文件主要内容

《浏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的2项决策事项,均属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以及其他方面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类别,且逐一明确了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和决策时间,具体如下:

(一)关于浏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发改局承办,20263月决策。

(二)浏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发改局承办,20266月决策。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采取集中调整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如后续因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浏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后,由承办部门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承办,决策机关依法作出决策后,由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