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3-14 来源:浏阳日报

一、补贴意义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倾斜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双季稻生产,确保每年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
  (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二、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国有农场。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补贴标准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2022年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由所在村(社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实耕地面积后,以2022年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
  四、补贴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浏政办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
  五、补贴发放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不得发放补贴: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7.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种植花木、苗木、草皮,挖塘养鱼等。
  六、补贴面积核定程序以核定2022年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将作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
  申报程序:1.组织申报。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农户,在规定时间内持本户已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身份证、“一卡通”存折账号等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根据实际种植作物耕地情况,填报《组2022年实际种植作物耕地面积汇总表》;对村组未发包或农户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提出申请的,填报《乡镇(街道)2022年未确权登记颁证耕地现场核实调查表》,由所在村(社区)统一汇总,向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提出申请,共同现场核实,进行“测亩易”勾图,并报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备案,待耕地面积核实确定后,根据实际种植作物耕地情况,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填报《组2022年实际种植作物耕地面积汇总表》→2.组受理、汇总、核实、公示公开→3.村(社区)汇总、核实、公示公开、上报乡镇(街道)→4.乡镇(街道)汇总、审核、公示公开、上报→5.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市财政局汇总、审核、公示→6.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录入,直接发放到户。
  咨询电话:0731-83612628(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209(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党建纪检室)
  0731-83601056(市财政局监督科)